[發明專利]一種照明應急燈智能自檢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097190.7 | 申請日: | 2017-02-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4630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28 |
| 發明(設計)人: | 蔡惠民;宋聰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新天澤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5B37/03 | 分類號: | H05B37/03 |
| 代理公司: | 北京維正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508 | 代理人: | 楊春女 |
| 地址: | 518040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主控終端 照明應急燈 計時裝置 時間統計 數據傳輸 自檢系統 檢測 亮度檢測裝置 時鐘管理器 存儲器 充電裝置 應急燈 智能 技術方案要點 單獨控制 實時監測 數據處理 啟動時 轉換 燈體 市電 供電 反饋 | ||
1.一種照明應急燈智能自檢系統,包括燈體(1)、給燈體(1)進行供電的充電裝置(2),其特征是:還包括用于按照預設時間進行信號發送的時鐘管理器(3)、用于記錄數據的存儲器(4)、用于進行數據處理并與存儲器(4)進行連接的主控終端(5)、用于對充電裝置(2)與市電進行轉換對轉換時間進行檢測并將數據傳輸至主控終端(5)的計時裝置(6)、對燈體(1)的亮度情況進行檢測并將數據傳輸至主控終端(5)的亮度檢測裝置(7)、對充電裝置(2)的供電持續時間進行檢測并將數據傳輸至主控終端(5)的時間統計裝置(8);所述時間統計裝置(8)或計時裝置(6)啟動時,所述亮度檢測裝置(7)也啟動,所述時鐘管理器(3)對計時裝置(6)、時間統計裝置(8)進行單獨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照明應急燈智能自檢系統,其特征是:所述亮度檢測裝置(7)包括用于檢測燈體(1)是否發光并輸出相應數據至主控終端(5)的的第一亮度檢測模塊(9)、用于檢測燈體(1)的亮暗進行檢測并輸出相應數據至主控終端(5)的第二亮度檢測模塊(1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照明應急燈智能自檢系統,其特征是:還包括對充電裝置(2)進行充電并且對充電時間進行檢測并輸出相應的數據至主控終端(5)的控制裝置(1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照明應急燈智能自檢系統,其特征是:還包括對燈體(1)的工作溫度進行檢測并將檢測數據傳輸至主控終端(5)的溫度檢測裝置(12)。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照明應急燈智能自檢系統,其特征是:還包括耦接于充電裝置(2)且與充電裝置(2)并聯以實現備用的備用電源(13)。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照明應急燈智能自檢系統,其特征是:還包括對充電裝置(2)的充電情況進行檢測的遠程監測裝置(14),所述遠側檢測裝置包括對充電裝置(2)進行充滿指示的滿電指示模塊(15)、對充電裝置(2)進行無電指示的無電指示模塊(16)。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照明應急燈智能自檢系統,其特征是:還包括短路保護裝置(17),所述短路保護裝置(17)包括與燈體(1)串聯的熔斷器(18)、放電管(19),所述短路裝置還包括對充電裝置(2)的電壓進行檢測并將檢測數據傳輸至主控終端(5)的電壓檢測模塊。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照明應急燈智能自檢系統,其特征是:還包括檢測燈體(1)的供電狀態并輸出相應的信號至主控終端(5)的開路檢測裝置(20),所述開路檢測裝置(20)包括與備用電源(13)連接的備用開路檢測模塊(21)、與充電裝置(2)連接的充電開路檢測模塊(22)。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照明應急燈智能自檢系統,其特征是:還包括檢測燈體(1)與墻壁之間的懸掛牢固度并輸出相應的信號至主控終端(5)的壓力檢測裝置(23)。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照明應急燈智能自檢系統,其特征是:還包括檢測燈體(1)的外觀并輸出相應的信號至主控終端(5)的攝像裝置(24)。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深圳市新天澤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未經深圳市新天澤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097190.7/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照明設備的智能控制系統
- 下一篇:除電裝置及具備該除電裝置的輸送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