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瓦斯混合器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096903.8 | 申請日: | 2017-02-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458342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09 |
| 發(fā)明(設計)人: | 黃重景;黃錦穎;黃信銘;黃信雄;葉嚴仁;陳維隆;林冠州;羅堂元 | 申請(專利權)人: | 關隆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D14/62 | 分類號: | F23D14/62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任巖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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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瓦斯 混合器 | ||
1.一種瓦斯混合器,用以連通至少一燃燒器;其特征在于,該瓦斯混合器包含有:
一主體,具有一入氣部與一混氣部,其中該入氣部具有一空氣入口、至少一瓦斯入口與一氣道,該氣道與該空氣入口及該瓦斯入口相通,該氣道具有一出口;該混氣部具有一混合室與該出口相通;以及
至少一出氣管,結合于該主體的混氣部,該出氣管具有一第一端、一第二端與一管身位于該第一端與該第二端之間,其中該管身的一部分與該第一端突伸至該混合室中,且該氣道的出口對應該管身;該第二端與燃燒器相通;
其中,該混合室于平行于該出氣管的軸向的一參考面上呈一多邊形;該出氣管的第一端鄰近該多邊形的幾何中心;該出氣管的第一端鄰近該多邊形的幾何中心且位于該氣道的出口與該多邊形的幾何中心之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瓦斯混合器,其中該至少一出氣管的數(shù)量為多個,且該些出氣管沿一預定軸向排列;該出口的軸向平行于該預定軸向。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瓦斯混合器,其中該主體的入氣部具有一氣室,該氣室與該空氣入口相通,該瓦斯入口位于該氣室的壁面上;該氣道具有相連通的一第一段與一第二段,該第一段的一端具有一通氣口與該氣室相通,該第二段具有該出口;該第一段上定義有一第一參考軸線由該通氣口往該第二段的方向延伸,該第二段上定義有一第二參考軸線由該第一段往該出口的方向延伸,其中,該第一參考軸線平行于各該出氣管的軸向,且該第一參考軸線與該第二參考軸線夾一夾角,該夾角大于90度且小于180度。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瓦斯混合器,其特征在于,包含一分流件,設置于該氣室中且將該氣室分隔為第一空間與一第二空間,該第一空間與該空氣入口相通,該第二空間與該通氣口相通,該分流件具有多個通孔沿該預定軸向排列且連通該第一空間與該第二空間;該氣室具有二相對的壁面,該二壁面分別呈傾斜且彼此之間的距離由該空氣入口往該通氣口的方向漸縮;該瓦斯入口的數(shù)量為多個且沿該預定軸向排列,該些瓦斯入口位于其中一該壁面上且對應該第二空間;該些通孔面對具有該些瓦斯入口的壁面。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瓦斯混合器,其中該分流件包含一封閉端及一立板連接于該封閉端的一側緣,該封閉端面對該通氣口,該立板具有該些通孔。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瓦斯混合器,其中該分流件包含另一立板連接于該封閉端的另一側緣,該另一立板另具有多個通孔沿該預定軸向排列且面對與該些瓦斯入口相對的壁面。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瓦斯混合器,其特征在于,包含多個封閉件,以可拆離的方式結合于該分流件上;其中該分流件包含有二折板,各該折板位于各該立板的一側與各該壁面之間,各該折板上具有多個分流孔沿該預定軸向排列;該些封閉件選擇性地封閉至少一部分的分流孔。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瓦斯混合器,其中該主體包括一底板,該底板具有該空氣入口;該底板具有至少一導引面對應該第一空間,且該導引面于該預定軸向上由該空氣入口往遠離該空氣入口的方向朝上傾斜。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瓦斯混合器,其中該至少一導引面的數(shù)量為二,且該二導引面于該預定軸向上位于該空氣入口的相對兩側。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瓦斯混合器,其中該空氣入位于該底板于該預定軸向上的中央的一側。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瓦斯混合器,其特征在于,包含有至少一隔板,設置于該主體,該隔板包含一第一部、一第二部與一第三部分別位于該第二空間、該氣道與該混合室,其中該第一部將該第二空間分隔為多個次空間,該第二部將該氣道分隔為多個次氣道,該第三部將該混合室分隔為多個次混合室。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瓦斯混合器,其中該至少一隔板的數(shù)量為多個,且該些隔板沿該預定軸向并列;各該次混合室中具有至少一該出氣管;各該次空間與至少一個該通孔及至少一個該瓦斯入口相通。
1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瓦斯混合器,其中各該出氣管的最小通道截面積的總和與該氣道的最小通道截面積的比值介于1.2~0.8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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