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IMS的語音業務實現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094059.5 | 申請日: | 2017-0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911688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30 |
| 發明(設計)人: | 侯賽男;周晶;梁艷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6 | 分類號: | H04L29/06;H04W8/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05 | 代理人: | 宋揚,劉芳 |
| 地址: | 100033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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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ims 語音 業務 實現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基于IMS的語音業務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用戶終端發起的第一業務注冊請求,所述第一業務注冊請求包括IMS帳號和第一業務標識;
檢測所述IMS帳號對應的第二業務是否已注冊;
若所述IMS帳號對應的第二業務已注冊,則注銷所述第二業務;
接收用戶終端發起的第一業務注銷請求,所述第一業務注銷請求包括IMS帳號和第一業務標識;
通知所述用戶終端注冊所述IMS帳號對應的第二業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業務是VoWiFi業務,所述第二業務是VoLTE業務;或者
所述第一業務是VoLTE業務,所述第二業務是VoWiFi業務。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注銷所述第二業務,包括:
向短信服務器發送通知消息,所述通知消息包括所述用戶終端的終端標識,用于控制所述短信服務器向所述用戶終端發送短信,所述短信用于通知所述用戶終端注銷所述第二業務。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知所述用戶終端注冊所述IMS帳號對應的第二業務,包括:
向短信服務器發送通知消息,所述通知消息包括所述用戶終端的終端標識,用于控制所述短信服務器向所述用戶終端發送短信,所述短信用于通知所述用戶終端注冊所述IMS帳號對應的第二業務。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終端的終端標識與所述IMS帳號一一對應;
所述接收用戶終端發起的第一業務注冊請求之前,還包括:
記錄已注冊過的所述IMS帳號對應的業務的業務標識。
6.一種基于IMS的語音業務實現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模塊,用于接收用戶終端發起的第一業務注冊請求,所述第一業務注冊請求包括IMS帳號和第一業務標識;
檢測模塊,用于檢測所述IMS帳號對應的第二業務是否已注冊;
注銷模塊,用于當所述IMS帳號對應的第二業務已注冊時,注銷所述第二業務;
所述接收模塊還用于接收用戶終端發起的第一業務注銷請求,所述第一業務注銷請求包括IMS帳號和第一業務標識;
發送模塊,用于通知所述用戶終端注冊所述IMS帳號對應的第二業務。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IMS的語音業務實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業務是VoWiFi業務,所述第二業務是VoLTE業務;或者
所述第一業務是VoLTE業務,所述第二業務是VoWiFi業務。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IMS的語音業務實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送模塊具體用于向短信服務器發送通知消息,所述通知消息包括所述用戶終端的終端標識,用于控制所述短信服務器向所述用戶終端發送短信,所述短信用于通知所述用戶終端注銷所述第二業務。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IMS的語音業務實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送模塊具體用于向短信服務器發送通知消息,所述通知消息包括所述用戶終端的終端標識,用于控制所述短信服務器向所述用戶終端發送短信,所述短信用于通知所述用戶終端注冊所述IMS帳號對應的第二業務。
10.根據權利要求6-9任一項所述的基于IMS的語音業務實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終端的終端標識與所述IMS帳號一一對應;
所述基于IMS的語音業務實現裝置,還包括:
記錄模塊,用于記錄已注冊過的所述IMS帳號對應的業務的業務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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