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鞋類物品的包括中心支撐結構的鞋底組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080028.4 | 申請日: | 2013-05-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28275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24 |
| 發明(設計)人: | 佩里·W·奧格 | 申請(專利權)人: | 耐克創新有限合伙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3B3/00 | 分類號: | A43B3/00;A43B13/14;A43B5/02;A43B13/12 |
| 代理公司: | 11262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張華卿;鄭霞 |
| 地址: | 美國俄***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鞋類 物品 包括 中心 支撐 結構 鞋底 組件 | ||
1.一種用于鞋類物品的鞋底組件,所述鞋底組件包括:
底面;和
支撐結構,所述支撐結構從所述底面并且沿著所述鞋底組件的縱向軸線從鞋前部區域至鞋跟區域延伸,所述支撐結構包括在離開所述底面的方向上延伸的厚度,和在所述鞋底組件的內側與所述鞋底組件的外側之間的橫向方向上延伸的寬度,所述鞋底組件包括布置在所述鞋前部區域與所述鞋跟區域之間的鞋中部區域,所述厚度在所述支撐結構沿著所述縱向軸線延伸的方向上從所述鞋前部區域朝向所述鞋中部區域增加,并且所述寬度在所述支撐結構沿著所述縱向軸線延伸的方向上從所述鞋跟區域朝向所述鞋前部區域增加。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組件,其中所述支撐結構在所述鞋前部區域處包括最大寬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組件,其中所述支撐結構在所述鞋中部區域處具有最大厚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組件,還包括至少一個翼部,所述至少一個翼部在所述鞋前部區域處在朝向所述鞋底組件的所述內側和所述外側中的一個的方向上從所述支撐結構延伸。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鞋底組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翼部包括第一對翼部和第二對翼部,所述第一對翼部從所述支撐結構朝向所述內側和所述外側中的一個延伸,所述第二對翼部從所述支撐結構朝向所述內側和所述外側中的另一個延伸。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鞋底組件,還包括至少一個附著摩擦力元件,所述至少一個附著摩擦力元件從所述第一對翼部的每個翼部以及從所述第二對翼部的每個翼部延伸。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鞋底組件,還包括切口部,所述切口部穿過所述第一對翼部的每個翼部以及穿過所述第二對翼部的每個翼部形成。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鞋底組件,其中所述切口部被布置在所述支撐結構和相應的翼部的所述至少一個附著摩擦力元件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鞋底組件,還包括至少一個附著摩擦力元件,所述至少一個附著摩擦力元件從所述至少一個翼部在離開所述底面的方向上延伸。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鞋底組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附著摩擦力元件被布置為鄰近所述至少一個翼部的周邊邊緣。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鞋底組件,還包括切口部,所述切口部穿過所述至少一個翼部形成,所述切口部被布置在所述支撐結構和所述至少一個附著摩擦力元件之間。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組件,還包括至少一個肋元件,所述至少一個肋元件從所述支撐結構延伸,并且被布置在所述鞋前部區域和所述鞋跟區域之間。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鞋底組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肋元件包括第一對肋元件和第二對肋元件,所述第一對肋元件從所述支撐結構朝向所述鞋底組件的所述內側和所述外側中的一個延伸,所述第二對肋元件從所述支撐結構朝向所述鞋底組件的所述內側和所述外側中的另一個延伸。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鞋底組件,其中所述第一對肋元件的肋元件與所述第二對肋元件的相應的肋元件相對。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鞋底組件,其中所述第一對肋元件的肋元件和所述第二對肋元件的肋元件每個包括在基本上平行于所述鞋底組件的所述縱向軸線的方向上測量的寬度,所述第一對肋元件的肋元件的所述寬度和所述第二對肋元件的肋元件的所述寬度在離開所述支撐結構延伸的方向上增加。
16.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鞋底組件,其中所述第一對肋元件的肋元件在基本上平行于所述鞋底組件的所述縱向軸線的方向上彼此分離,以界定在所述第一對肋元件的肋元件之間的第一間隙。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耐克創新有限合伙公司,未經耐克創新有限合伙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080028.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干式水表磁鋼同極耦合傳動結構
- 下一篇:物業用水管理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