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使用遙控器在無觸摸能力的顯示設備上運行觸摸屏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079554.9 | 申請日: | 2017-0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72472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09 |
| 發明(設計)人: | B·坎德洛爾;G·克利夫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索尼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21/422 | 分類號: | H04N21/422;G06F3/048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曾琳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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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使用 遙控器 觸摸 能力 顯示 設備 運行 觸摸屏 應用 | ||
本發明涉及使用遙控器在無觸摸能力的顯示設備上運行觸摸屏應用。即使沒有觸摸屏的電視也能夠通過具有上/下/左/右選擇按鈕的“啞”遙控器、或通過具有觸摸板的遙控器、或者通過在與電視通信的具有觸摸屏的移動設備上運行的遠程控制應用以執行假定觸摸屏用戶界面的針對移動設備設計的應用。在所有三種情況下,電視識別出它正以特殊的遠程控制模式運行,并且具有在電視上運行的相應的遠程控制應用,其能夠截獲鍵按壓和手指滑動并將它們轉譯為輸入到在電視上運行的帶觸摸屏功能的軟件應用的觸摸屏命令。
技術領域
本專利申請總體涉及在沒有觸摸屏能力的顯示設備上運行觸摸屏軟件應用。
背景技術
包括索尼電視的許多現代電視通過執行諸如但不限于(安卓)的操作系統的內部處理器來操作。雖然有成千上萬的移動Android 應用,但用于電視的Android應用相對很少,主要是因為大多數Android 應用假定觸摸屏界面,該觸摸屏界面對移動設備(諸如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是共有的,而對相反采用“遙控器”或“帶觸摸板的遙控器”界面的高清晰度電視卻不共有。
發明內容
如本文所理解的,盡管應用開發者能夠重寫他們的應用來使用非觸摸界面,但由于各種原因,這樣做的成本可能是不合理的。因此,存在如下需求:使基于Android的電視能夠執行未被修改且能夠下載到電視的針對移動設備設計的應用,如同用于具有啟用了“觸摸屏”界面的移動設備。
如本文進一步理解的,其中將移動設備上的觸摸用戶界面(UI:user interface)的圖像從移動設備發送以便在電視上進行顯示的所謂“鏡映 (mirror)”達不到最佳。一個原因是因為鏡映需要Wi-Fi,并且當移動設備調用鏡映時,它可能失去其通過Wi-Fi接入點的因特網連接。如果正在被鏡映的應用需要因特網連接且不再能夠獲得該因特網連接,則應用可能會出故障。此外,被鏡映到高清晰度電視(HDTV)的移動圖形可能不如由電視自身生成的圖形。此外,鏡映綁定移動設備,并且會在進行鏡映時阻礙或干擾該移動設備被用于來電或短信。再者,取決于如何實現Wi-Fi,在需要重新輸入接入點信息的鏡映會話之后,電視可能丟失關于無線接入點的信息。再者,在一些Wi-Fi實現中,在能夠調用鏡映之前電視必須處于待機模式,并且如果電視不處于待機模式,則電視軟件可能鎖定并需要重新啟動。并且,在一些實現中也可能在移動設備上難以進行鏡映,使得移動設備有時崩潰,導致需要重新啟動。由于各種原因,因此可能期望在電視自身而不是在移動設備上運行觸摸應用。
因此,一種裝置包括至少一個計算機存儲器,所述至少一個計算機存儲器不是暫時信號并且轉而包括由至少一個處理器能夠執行的指令,以確定音視頻顯示設備(ACDD:audio video display device)正在執行軟件應用。所述軟件應用包括能夠用于觸摸屏輸入的用戶界面。所述指令還能夠被執行以從不具有觸敏輸入面的遙控器(RC:remotecontrol) 接收鍵輸入信號,將所述鍵輸入信號轉譯為相應的觸摸信號,以及在所述音視頻顯示設備上執行所述觸摸信號。
音視頻顯示設備的顯示器可以不是觸敏的。并且音視頻顯示設備的顯示器實際上可以是觸敏的而不使用,以使帶觸摸功能的用戶界面的遠程控制在音視頻顯示設備上執行。這將是主要視覺上使用該設備的情形,例如“Google Cardboard(谷歌紙板)”,其中移動設備被安裝到在人眼前面安裝的紙板保持器設備中以示出3D和虛擬現實內容。隨著顯示器被部署為如此接近人的眼睛,使用觸摸屏是不切實際的。以下描述的原理同等地適用于此情形和可能不期望使用觸摸屏以及音視頻顯示設備顯示器不是觸敏的其它情形。
在至少一個非限制性示例實施例中,所述鍵輸入信號包括通過一次按下并抬起第一鍵而生成的第一信號,并且所述指令能夠被執行以將所述第一信號轉譯為在由至少第二信號限定的所述用戶界面上的位置處的所述用戶界面上的選擇信號,所述第二信號通過操作所述遙控器上的方向鍵而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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