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發光材料組合物以及發光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072500.X | 申請日: | 2017-02-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410452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19 |
| 發明(設計)人: | 劉元紅;劉榮輝;邵冷冷;馬小樂;高慰;陳磊;周小芳;張霞 | 申請(專利權)人: | 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9K11/64 | 分類號: | C09K11/64;C09K11/79;C09K11/61;C09K11/86;C09K11/67;C09K11/80;H01L33/5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趙囡囡;梁文惠 |
| 地址: | 100088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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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光 材料 組合 以及 裝置 | ||
1.一種發光材料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
藍色發光材料,所述藍色發光材料選自以下通式表示的任一種或多種形成的混合物:通式ⅠCa2-xLuHf2Al3O12:xCe、通式ⅡCa3-yZr2SiGa2O12:yCe、通式ⅢBa1-rMgAl10O17:rEu和通式ⅣSr5-m(PO4)3Cl:mEu,其中,0.002≤x≤0.2,0.002≤y≤0.2,0.002≤r≤0.2,0.002≤m≤0.5,所述通式Ⅰ中的Ca可被Ba、Sr、Mg中的一個或多個取代,Al元素可被B、Ga、Si中的一個或多個取代;所述通式Ⅱ中的Ca可被Ba、Sr、Mg中的一個或多個取代,Si可被Al取代,Ce可被Eu、Dy、Tb中的一個或多個部分取代;所述通式Ⅲ中的Ba可被Ca和/或Sr取代,Eu可被Ce和/或Mn部分取代;所述通式Ⅳ中的Sr可被Ba、Ca、Mg中的一種或多種取代,Eu可被Ce和/或Mn部分取代;
綠色發光材料,所述綠色發光材料選自以下通式表示的任一種或多種形成的混合物:通式ⅤSi6-zAlzOzN8-z:kEu、通式ⅥBa1-s-tMgAl10O17:sEu,tMn和通式ⅦLa3-vSi6N11:vTb中任意一種,其中,0.1≤z≤0.6,0.0001≤k≤0.1,0.001≤s≤0.2,0.01≤t≤0.6,0<v≤0.5,所述通式Ⅴ中的Eu可被Ce和/或Mn部分取代;所述通式Ⅵ中的Ba可被Ca和/或Sr取代,Eu可被Ce部分取代;所述通式Ⅶ中的La可被Y、Lu、Gd中的一種或多種取代,Si可被C、Ge、Ti中的一種或多種取代,N可被O部分取代,Tb可被Ce和/或Eu取代,且Si6-zAlzOzN8-z:kEu具有與Si5AlON7相同的晶體結構;
紅色發光材料,所述紅色發光材料為通式Ⅷ3.5MgO·0.5MgF2·j(Ge1-nMnn)O2·iM3N4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形成的混合物,其中,F可被Cl、Br、I中的一種或多種取代,Ge可被Ti和/或Si取代,Mg可被Ca、Sr、Ba中的一種或多種取代,M元素選自Si和/或Ti,0.77≤j<0.90,0.05≤i≤0.067,0.015≤n≤0.0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材料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藍色發光材料為Ba1-rMgAl10O17:rEu和Sr5-m(PO4)3Cl:mEu中任意一種,所述綠色發光材料為La3-vSi6N11:vTb和Ba1-s-tMgAl10O17:sEu,tMn中的任意一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材料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綠色發光材料為Si6-zAlzOzN8-z:kEu和Ba1-s-tMgAl10O17:sEu,tMn中的任意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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