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交通違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統及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070332.0 | 申請日: | 2017-02-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875315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20 |
| 發明(設計)人: | 呂偉韜;張韋華;李攀;李璐;陳凝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智通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50/26 | 分類號: | G06Q50/26 |
| 代理公司: | 南京正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32243 | 代理人: | 王素琴 |
| 地址: | 210006 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應天***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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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交通 違法 物品 扣押 管理 系統 方法 | ||
1.一種交通違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物品扣押模塊、物品管理模塊、物品歸還模塊和信息服務模塊,所述的
物品扣押模塊接收執勤民警采集的交通違法物品扣押信息,并將信息傳輸至物品管理模塊和信息服務模塊;
物品管理模塊整合物品扣押模塊和物品歸還模塊信息,實現案件綜合監管,并將信息傳輸至信息服務模塊;
物品歸還模塊接收物品管理模塊信息,實現對當事人處罰及領取信息錄入,同時將歸還信息傳輸至物品管理模塊和信息服務模塊;
信息服務模塊接收物品扣押模塊、物品管理模塊和物品歸還模塊信息,為交警部門和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違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物品扣押模塊根據執勤民警交通違法物品扣押案件信息進行數據錄入,實現扣押電子化審批,建立規范化物品扣押電子檔案,同時進行物品存儲管理;具體包括信息錄入單元、扣押審批單元和存儲管理單元。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違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在物品扣押模塊中,
信息錄入單元,依托執勤民警手機移動端實現物品扣押基礎信息錄入,包括當事人信息、車輛信息和違法信息,生成物品扣押電子檔案,并將信息發送至扣押審批單元;
扣押審批單元,接收信息錄入單元的物品扣押基礎信息,利用電子工作流方式進行物品扣押申請審批,審批通過后生成行政強制法律文書;同時對于緊急交通違法物品扣押案件,可直接打印強制法律文書后再進行報備;
存儲管理單元,接收物品信息錄入單元和扣押審批單元信息,根據強制法律文書對扣押物品拍照上傳,張貼物品條形碼標識,根據相關法律條文按物品類型存儲并錄入存儲信息數據。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違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物品管理模塊,根據物品扣押模塊建立的物品扣押電子檔案數據以及物品歸還模塊的歸還信息對扣押案件和物品實現一體化監管,包括物品監管單元和案件監管單元。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交通違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在物品管理模塊,
物品監管單元,根據所述的物品扣押模塊以及物品歸還模塊的數據信息,實現扣押物品監控管理,并對無主物品以及即將到期未領取物品進行處置管理;
案件監管單元,整合物品扣押模塊和物品歸還模塊的物品扣押案件詳情,實時跟進展示物品扣押案件狀態、當事人違法處罰處理情況、當事人交通學習進度情況;
所述的物品監管單元和案件監管單元之間實現信息共享。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違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物品歸還模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實現扣押物品領取歸還管理,包括違法處罰單元和物品領取單元。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交通違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在物品歸還模塊中,
違法處罰單元,根據案件監管單元的交通違法案件信息,實現違法處罰;在扣押時限到期后,推送處罰處理提醒,當事人根據手機移動端進行違法處罰后,生成相應物品取回二維碼;
物品領取單元,接收違法處罰單元中處罰完成的案件信息和物品信息,當事人依據二維碼前往處理點或停車場領取扣押物品,系統接收錄入的物品領取信息,自動將物品扣押案件狀態變為已完成。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違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信息服務模塊整合提取物品扣押模塊、物品歸還模塊和物品管理模塊信息并提供信息服務,包括對交警部門內部信息服務單元和對公眾信息服務單元;
對內信息服務單元,對交警部門內部提供扣押到期提醒信息,物品扣押審批提醒信息以及審批通過信息;
對外信息服務單元,即對公眾的物品扣押信息服務,基于公眾手機移動端以及門戶網站實現扣押物品狀態查詢和扣押物品領取。
9.一種使用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交通違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統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S1、系統與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對接,根據證件及車輛號牌錄入違規當事人及車輛信息,同時錄入違法扣押信息,生成物品扣押案件電子檔案,提交物品扣押申請,若案件緊急對案件報備,轉至步驟S3,否則轉到下一步驟S2;
S2、對物品扣押案件審批,若審批通過,生成強制措施文書,自動將強制措施文書推送至當事人手機客戶端和執勤民警手機移動端,轉到下一步驟S3,否則不可進行物品扣押;
S3、執勤民警對物品拍照,生成物品條形碼標識并張貼,錄入扣押物品存儲位置信息,并可實時跟蹤扣押物品出入庫狀態,同時當事人基于手機移動端查閱扣押物品狀態及存儲位置,轉到下一步驟S4;
S4、扣押期限到期后,推送處罰提醒,當事人基于手機移動端進行處罰處理包括罰款金額繳納、交通學習;完成后系統自動生成物品取回二維碼,轉到下一步驟S5;
S5、系統根據取回二維碼及行政強制法律文書錄入領取信息,包括交接人、領取人、領取時間和領取地點,同時系統將次扣押狀態轉為已歸還;若在規定期限內扣押物品未被領取,系統進行無主物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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