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攝像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066006.2 | 申請日: | 2017-0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7739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26 |
| 發明(設計)人: | 金原旭成;三宅康夫;宍戸三四郎 | 申請(專利權)人: | 松下知識產權經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N5/369 | 分類號: | H04N5/369;H04N5/365;H04N5/376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安香子;黃劍鋒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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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攝像 裝置 | ||
1.一種攝像裝置,具備:
第1像素單元,包括第1光電變換部、以及與上述第1光電變換部電連接的第1晶體管;
第2像素單元,包括第2光電變換部、以及與上述第2光電變換部電連接的第2晶體管;
第1緩沖器電路,具有第1輸入端子和第1輸出端子,用于控制上述第1晶體管的信號輸入至上述第1輸入端子;
第2緩沖器電路,具有第2輸入端子和第2輸出端子,用于控制上述第2晶體管的信號輸入至上述第2輸入端子;
第1控制信號線,將上述第1輸出端子與上述第1晶體管的控制端子連接;以及
第2控制信號線,將上述第2輸出端子與上述第2晶體管的控制端子連接;
上述第1控制信號線及上述第2控制信號線相互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像裝置,
還具備第3像素單元,該第3像素單元包括第3光電變換部、以及與上述第3光電變換部電連接的第3晶體管;
上述第1控制信號線與上述第3晶體管的控制端子連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攝像裝置,
還具備第4像素單元,該第4像素單元包括第4光電變換部、以及與上述第4光電變換部電連接的第4晶體管;
上述第2控制信號線與上述第4晶體管的控制端子連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像裝置,
還具備與上述第1輸入端子及上述第2輸入端子連接的第1輸入信號線。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攝像裝置,
還具備第1周邊驅動器;
上述第1輸入信號線的一端與上述第1周邊驅動器連接。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攝像裝置,
還具備第2周邊驅動器;
上述第1輸入信號線的另一端與上述第2周邊驅動器連接。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像裝置,還具備:
第1輸入信號線,與上述第1輸入端子連接;以及
第2輸入信號線,與上述第2輸入端子連接。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攝像裝置,
上述第1輸入信號線及上述第2輸入信號線相互連接。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攝像裝置,
還具備第1周邊驅動器;
上述第1輸入信號線的一端及上述第2輸入信號線的一端連接于上述第1周邊驅動器。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攝像裝置,
還具備第2周邊驅動器;
上述第1輸入信號線的另一端及上述第2輸入信號線的另一端連接于上述第2周邊驅動器。
11.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攝像裝置,
上述第1晶體管的源極及漏極中的一方與上述第1光電變換部連接;
上述第2晶體管的源極及漏極中的一方與上述第2光電變換部連接。
12.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攝像裝置,
上述第1像素單元包括第1傳送晶體管,該第1傳送晶體管的源極及漏極中的一方與上述第1光電變換部連接;
上述第1晶體管通過其源極及漏極中的一方與上述第1傳送晶體管的源極及漏極中的另一方連接,從而經由上述第1傳送晶體管與上述第1光電變換部電連接;
上述第2像素單元包括第2傳送晶體管,該第2傳送晶體管的源極及漏極中的一方與上述第2光電變換部連接;
上述第2晶體管通過其源極及漏極中的一方與上述第2傳送晶體管的源極及漏極中的另一方連接,從而經由上述第2傳送晶體管與上述第2光電變換部電連接。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像裝置,
上述第1緩沖器電路的輸出級數與上述第2緩沖器電路的輸出級數相互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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