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新穎化合物及包含其的有機電子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061447.3 | 申請日: | 2017-01-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11183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5-24 |
| 發明(設計)人: | 廖良玓;謝淑珠;陳濟中 | 申請(專利權)人: | 彩豐精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C211/61 | 分類號: | C07C211/61;C07D223/14;C07D307/91;C07D213/38;C07D307/52;C07D209/86;C07D313/06;C07C211/54;C09K11/06;H01L51/50;H01L51/54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任巖 |
| 地址: | 中國臺灣新***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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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新穎 化合物 包含 有機 電子 裝置 | ||
1.一種如化學式(I)所示的化合物:
其中-Ln1-NAr1Ar2及-Qn2-NAr3Ar4各自獨立選自由下列所組成的群組:
其中,*代表鍵結位置;
G為氘、經取代或未經取代C1-C20的烷基、經取代或未經取代C6-C40的芳基、經取代或未經取代C1-C40的雜環基、或-NR1R2;
R1和R2各自獨立為氫、氘、經取代或未經取代C1-C20的烷基、經取代或未經取代C6-C40的芳基、或經取代或未經取代C1-C40的雜環基;
m1和m2各自獨立為0、1或2,且m1和m2不同時為0;以及
q為0、1或2。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q為0或1。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q為1;且G為經取代或未經取代C6-C40的芳基、經取代或未經取代C1-C40的雜環基、或-NR1R2,其中R1和R2各自獨立為經取代或未經取代C6-C40的芳基。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化合物,其中,G為包含一氮原子的經取代或未經取代C1-C40的雜芳基或-NR1R2,其中R1和R2為相同的經取代或未經取代的苯基、聯苯基或亞萘基。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化合物,其中,G為未經取代的吡啶基或-NR1R2,其中R1和R2為未經取代的苯基。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該化合物為以下化學式(I-1)至(I-18)中的任一所表示:
其中,Ar1、Ar2、Ar3、Ar4、L、Q、G、n1、n2與化學式(I)所示相同。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該化合物為下列化合物任一所表示:
8.一種有機電子裝置,包含:
一第一電極;
一第二電極;以及
一有機層,設置于該第一電極與該第二電極間,其中該有機層包含如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化合物。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有機電子裝置,其中,該有機電子裝置為一有機發光裝置。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有機電子裝置,其中,該有機層包含一空穴傳輸層;且該空穴傳輸層包含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有機電子裝置,其中,該有機層包含一空穴注入層;且該空穴注入層包含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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