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力發送裝置和電力傳輸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060949.4 | 申請日: | 2017-01-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26514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03 |
| 發明(設計)人: | 三澤崇弘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2J50/12 | 分類號: | H02J50/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崔雁;楊曉光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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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力 發送 裝置 傳輸 系統 | ||
1.一種電力發送裝置,包括:
電力發送線圈,其被配置為以非接觸的方式將電力發送到電力接收裝置;
逆變器,其是電壓逆變器,該逆變器被配置為產生交流的發送電力,并將所述發送電力提供給所述電力發送線圈;以及
電子控制單元,其被配置為:
(i)控制所述逆變器,以調整所述發送電力的頻率,以及
(ii)在執行第一控制期間禁止執行第二控制和第三控制,并且在不執行所述第一控制時執行所述第二控制或所述第三控制中的至少一者,
所述第一控制在所述逆變器的輸出電流的相位超前于所述逆變器的輸出電壓的相位的情況下,在使所述輸出電流的相位延遲的方向上調整所述頻率,
所述第二控制調整所述頻率,以使所述發送電力的大小接近所述發送電力的目標,以及
所述第三控制調整所述頻率,以使流過所述電力發送線圈的電流在維持所述發送電力的條件下最小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力發送裝置,其中
所述電子控制單元被配置為,在所述逆變器啟動后所述發送電力一旦達到所述發送電力的目標之后,則在不執行所述第一控制時,在執行所述第二控制期間不執行所述第三控制,以及在執行所述第三控制期間不執行所述第二控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力發送裝置,其中
所述電子控制單元被配置為,在所述逆變器啟動后所述發送電力一旦達到所述發送電力的目標之后,則在不執行所述第一控制時,在所述發送電力的目標與所述發送電力的檢測值之間的差值等于或大于閾值的情況下執行所述第二控制,以及在所述差值小于所述閾值的情況下執行所述第三控制。
4.一種電力傳輸系統,包括:
電力發送裝置;以及
電力接收裝置,其被配置為以非接觸的方式從所述電力發送裝置接收電力,其中:
所述電力發送裝置包括電力發送線圈、逆變器和電子控制單元;
所述電力發送線圈被配置為以非接觸的方式將電力發送到所述電力接收裝置;
所述逆變器是電壓逆變器,并且被配置為產生交流的發送電力,并將所述發送電力提供給所述電力發送線圈;以及
所述電子控制單元被配置為:
(i)控制所述逆變器,以調整所述發送電力的頻率,以及
(ii)在執行第一控制期間禁止執行第二控制和第三控制,并且在不執行所述第一控制時執行所述第二控制或所述第三控制中的至少一者,
所述第一控制在所述逆變器的輸出電流的相位超前于所述逆變器的輸出電壓的相位的情況下,在使所述輸出電流的相位延遲的方向上調整所述頻率,
所述第二控制調整所述頻率,以使所述發送電力的大小接近所述發送電力的目標,以及
所述第三控制調整所述頻率,以使流過所述電力發送線圈的電流在維持所述發送電力的條件下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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