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石灰石?石膏濕法煙氣脫硫廢水的軟化處理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041317.3 | 申請日: | 2017-0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792948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13 |
| 發明(設計)人: | 常亮;歐陽白薇;馮延林;龔蔚成;楊敏;彭建 | 申請(專利權)人: | 永清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5/02 | 分類號: | C02F5/02;C02F5/06;C02F101/10;C02F103/18 |
| 代理公司: | 長沙正奇專利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43113 | 代理人: | 馬強,蔣尊龍 |
| 地址: | 410329 湖南省長沙市瀏***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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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石灰石 石膏 濕法 煙氣 脫硫 廢水 軟化 處理 方法 | ||
1.一種石灰石-石膏濕法煙氣脫硫廢水的軟化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在脫硫廢水中加入石灰乳進行沉淀反應A,控制沉淀反應A后的pH值≥10;然后加入助凝劑,攪拌后靜置,分離出廢水的上清液A;
(2)在上清液A中通入煙道氣進行沉淀反應B,控制沉淀反應B后的pH值為≥9,停止通煙道氣;然后加入助凝劑,攪拌后靜置,分離出廢水的上清液B,即完成脫硫廢水的軟化處理。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化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控制pH值為10-12。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化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控制pH值為9-10.5。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化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的助凝劑為聚合硫酸鐵和/或聚丙烯酰胺,步驟(2)中的助凝劑為聚合硫酸鐵和/或聚丙烯酰胺。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化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反應A的反應時間為1-1.5h,靜置時間為1-1.5h。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化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反應A的反應時間為1-2h,靜置時間為1-1.5h。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化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煙道氣中的CO2含量為10-13%。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化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煙道氣引自鍋爐排放的、經過除塵、脫硝及脫硫處理后的煙道氣。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化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用碳酸鈉調節沉淀反應B后的pH值。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化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硫廢水的pH值為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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