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有機發光化合物和包含其的有機發光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031627.7 | 申請日: | 2017-0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977497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24 |
| 發明(設計)人: | 李世珍;劉泰正;樸錫培;梁炳善;李秀珍;李峯香;崔英太 | 申請(專利權)人: | SFC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D405/04 | 分類號: | C07D405/04;C07D405/14;C07D405/10;C07D491/048;C07D495/04;C07D409/14;C09K11/06;H01L51/50;H01L51/5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柏杉松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13 | 代理人: | 劉晶晶;劉繼富 |
| 地址: | 韓國忠***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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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有機 發光 化合物 包含 裝置 | ||
1.一種由式1表示的有機發光化合物:
HAr1-(L)n-HAr2 (1)
其中,L代表連接體,其為單鍵或經取代的或未經取代的C6-C30亞芳基,n為1至3的整數,條件是n等于或大于2時,多個L基團彼此相同或彼此不同,HAr1選自以下結構1至5:
其中X1至X10彼此相同或彼此不同,其各自獨立地為CR3或N,R1至R3彼此相同或彼此不同,其各自獨立地選自氫原子、氘原子、經取代的或未經取代的C1-C30烷基、以及經取代的或未經取代的C6-C50芳基,條件是R1和R2任選地連接在一起以形成環,X1至X10中的一個為連接至L的碳原子,HAr2選自以下結構:
其中Z1至Z2彼此相同或彼此不同且各自獨立地選自經取代的或未經取代的C6-C50芳基、含有O、N或S作為雜原子的經取代的或未經取代的C3-C50雜芳基,星號(*)代表HAr2連接至L的位點,
“經取代的”在“經取代的或未經取代的”的定義中指用選自以下基團的至少一種取代基取代:氘、鹵素基團、C1-C24烷基、C6-C24芳基、C2-C24雜芳基、C1-C24烷基甲硅烷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發光化合物,其中所述有機發光化合物選自化合物E1至E276、E312、E321、E369至E376、E381至E387、E389至E395、E397至E403、E405至E409:
3.一種有機發光裝置,其包含第一電極、與第一電極相反的第二電極和在所述第一電極和第二電極之間插入的至少一個有機層,其中所述有機層包含根據權利要求1由式1表示的化合物。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有機發光裝置,其中所述有機層包含含有磷光摻雜化合物的發光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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