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子系統通信仲裁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009643.6 | 申請日: | 2017-01-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970550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28 |
| 發明(設計)人: | 約翰·P·喬伊斯;斯科特·J·勞弗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全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B19/042 | 分類號: | G05B19/042;H04L12/413 |
| 代理公司: | 北京連和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8 | 代理人: | 楊帆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州迪爾***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子系統 通信 仲裁 | ||
1.一種車輛子系統,包含:
第一故障安全裝置和第二故障安全裝置,所述第一故障安全裝置和所述第二故障安全裝置具有處理器和存儲器,所述存儲器存儲可由所述處理器執行的用于傳輸信息的指令;以及
第一仲裁總線,所述第一仲裁總線連接所述第一故障安全裝置和所述第二故障安全裝置,其中所述第一仲裁總線在所述第一故障安全裝置和所述第二故障安全裝置之間傳輸信息;
其中所述第一故障安全裝置被編程為通過主總線與第三故障安全裝置通信,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故障安全裝置被編程為通過第二總線與第四故障安全裝置通信;
其中所述第一故障安全裝置被編程為通過所述主總線向所述第三故障安全裝置傳輸包括第一主值的第一信號,并且所述第二故障安全裝置被編程為通過所述第二總線向所述第四故障安全裝置傳輸包括第二主值的第二信號;
其中所述第一主值和所述第二主值各自表明下列中的一個:
所述主總線上的所述第一信號可信,
所述第二總線上的所述第二信號可信,
所述主總線和所述第二總線兩者上各自的所述第一信號和所述第二信號可信,以及
所述主總線和所述第二總線兩者上各自的所述第一信號和所述第二信號都不可信;
其中,所述第三故障安全裝置被編程用于確定所述第一信號是否過時,并且所述第四故障安全裝置被編程用于確定所述第二信號是否過時;
其中,基于所述第一主值和第二主值中的可信信息以及所述第一信號和所述第二信號是否過時來確定所述第一信號和所述第二信號是否可信的仲裁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進一步包含第二仲裁總線,所述第二仲裁總線通信地連接所述第三故障安全裝置和所述第四故障安全裝置,其中所述第三故障安全裝置被編程為通過所述第二仲裁總線向所述第四故障安全裝置傳輸所述第一信號,并且所述第四故障安全裝置被編程為通過所述第二仲裁總線向所述第三故障安全裝置傳輸所述第二信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一故障安全裝置被編程為通過所述主總線從所述第三故障安全裝置接收具有第三主值的第三信號,并且所述第二故障安全裝置被編程為通過所述第二總線接收具有第四主值的第四信號,其中所述第三主值和所述第四主值各自表明下列中的一個:
所述主總線上的所述第三信號可信,
所述第二總線上的所述第四信號可信,
所述主總線和所述第二總線兩者上各自的所述第三信號和所述第四信號都可信,以及
所述主總線和所述第二總線兩者上各自的所述第三信號和所述第四信號都不可信。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一故障安全裝置由第一電源提供電能,并且所述第二故障安全裝置由第二電源提供電能。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子系統是自主車輛控制子系統、動力傳動子系統、制動子系統、轉向子系統和照明子系統中的一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三故障安全裝置和所述第四故障安全裝置被包括在第二車輛子系統中。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三故障安全裝置被編程為在所述第一信號過時時表明所述在所述主總線上的所述第一信號不可信,并且所述第四故障安全裝置被編程為在所述第二信號過時時表明在所述第二總線上的所述第二信號不可信。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三故障安全裝置和所述第四故障安全裝置被編程為在所述第一主值或所述第二主值表明在所述主總線和所述第二總線中的一個上的所述第一信號和所述第二信號之一不可信時聲明故障。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一故障安全裝置和所述第二故障安全裝置各自被編程用于仲裁所述第一主值和所述第二主值兩者。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福特全球技術公司,未經福特全球技術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009643.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