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鞋、特別是運動鞋的鞋墊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81937.3 | 申請日: | 2016-0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01423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12 |
| 發明(設計)人: | 馬庫斯·博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彪馬歐洲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3B17/00 | 分類號: | A43B17/00;A43B17/10;A43B17/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匯澤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8 | 代理人: | 武君 |
| 地址: | 德國黑措***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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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特別是 運動鞋 鞋墊 | ||
1.用于鞋、特別是用于運動鞋的鞋墊(1),其包括第一鞋底部分(2),其具有用于使用者的腳的站立表面(3),其中,當按照預期使用所述鞋墊(1)時,所述第一鞋底部分(2)在垂直的方向(V)上在特定的第一高度(h1)延伸,
其特征在于,
至少兩個第二鞋底部分(4、5)布置在所述第一鞋底部分(2)下方,其中第二鞋底部分(4)布置在所述鞋墊(1)的前部(6),并且第二鞋底部分中(5)從鞋底的縱向方向(L)觀察設置在所述鞋墊(1)的后部(7),
其中,當按照預期使用所述鞋墊(1)時,所述兩個第二鞋底部分(4、5)在垂直的方向(V)上在特定的第二高度(h2)上延伸,
其中存在至少一個彈性元件(8),其連接所述兩個第二鞋底部分(4、5),其中所述彈性元件(8)的兩個端部(9、10)中的每一個在所述第二高度(h2)的范圍內與相應的第二鞋底部分(4、5)接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墊,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彈性元件(8)在所述鞋底的縱向方向(L)上延伸。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鞋墊,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彈性元件(8)設計為橡膠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鞋墊,其特征在于,所述橡膠帶(8)設計為扁平帶。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鞋墊,其特征在于,所述橡膠帶(8)的所述高度(H)為所述橡膠帶(8)的所述寬度(B)的至多30%、優選至多20%。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墊,其特征在于,布置有兩個平行延伸的彈性元件(8)。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墊,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彈性元件(8)在其端部(9、10)的所述區域中鄰接于所述第一鞋底部分(2)。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墊,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第二鞋底部分(4、5)以這樣的方式布置在所述鞋墊(1)中,使得它們在彼此之間留下沒有第二個鞋底部分的區域(11)。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鞋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鞋底部分(2)圍繞橫向于所述鞋底的所述縱向方向(L)的水平軸線(Q)的彎曲剛度被選擇為如此小,使得所述至少一個彈性元件(8)將所述鞋墊(1)變成V形,而沒有外力施加到所述鞋墊(1)上。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墊,其特征在于,布置在所述前部(6)中的所述第二鞋底部分(4)至少沿著所述鞋底的所述縱向方向(L)的所述延伸部的三分之一延伸。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墊,其特征在于,布置在所述后部(7)中的所述第二鞋底部分(5)至少沿著所述鞋底的所述縱向方向(L)的延伸部的四分之一延伸。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鞋底部分(2)和所述第二鞋底部分(4、5)設計為單獨的部件,所述單獨的部件與另一個連接、特別是膠合。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鞋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鞋底部分(4、5)由厚度基本恒定的平面材料構成。
14.根據權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鞋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鞋底部分(4、5)由泡沫材料構成,所述泡沫材料設有多個通風凹部(12)。
15.根據權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鞋底部分(2)設計為具有殼形的鞋跟區域(13)的三維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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