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微結構化層的制品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76899.2 | 申請日: | 2016-12-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431644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26 |
| 發明(設計)人: | 杰佛瑞·L·所羅門;薩斯瓦塔·查克拉博蒂;羅伯特·J·德沃;韋恩·S·馬奧尼;埃里克·W·納爾遜;昆達普爾·拉維什·謝諾伊 | 申請(專利權)人: | 3M創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5/02 | 分類號: | G02B5/02;F21V8/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高釗;李小山 |
| 地址: | 美國明***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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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微結構 制品 | ||
1.一種具有微結構化層的制品,包括:
第一微結構化層,所述第一微結構化層包含第一材料并且具有第一主表面和相背的第二主表面,所述第一主表面是微結構化表面,并且所述微結構化表面具有峰和谷,其中所述峰是微結構特征部,所述微結構特征部各自具有由位于相應的微結構特征部的峰與相鄰谷之間的距離所限定的高度;和
第二層,所述第二層包含粘合劑材料并且具有第一主表面和相背的第二主表面,所述粘合劑材料包含混合物的反應產物,所述混合物包含在彼此存在下的(甲基)丙烯酸酯和環氧化物,并且所述混合物還包含衍生自己內酯單體的聚酯二醇或衍生自己內酯單體的聚酯三醇,其中所述第二層的所述第二主表面的至少一部分直接附接到所述第一微結構化層的第一主表面的至少一部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第一微結構化層的所述微結構特征部中的每一個的一部分至少部分地刺透到所述第二層的所述粘合劑材料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基于所述混合物的總重量計,所述(甲基)丙烯酸酯以5重量%至95重量%的范圍存在并且所述環氧化物以5重量%至95重量%的范圍存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甲基)丙烯酸酯是單官能(甲基)丙烯酸酯、雙官能(甲基)丙烯酸酯或多官能(甲基)丙烯酸酯中的至少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環氧化物是單官能環氧化物或雙官能環氧化物中的至少一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甲基)丙烯酸酯和所述環氧化物存在于同一分子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混合物基本上不含單官能(甲基)丙烯酸酯。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甲基)丙烯酸酯和所述環氧化物彼此不反應。
9.一種制造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提供第二層,所述第二層包含混合物并且具有第一主表面和相背的第二主表面,所述混合物包含在彼此存在下的(甲基)丙烯酸酯和環氧化物,并且所述混合物還包含衍生自己內酯單體的聚酯二醇或衍生自己內酯單體的聚酯三醇;
使所述(甲基)丙烯酸酯至少部分地反應;
層壓具有第一主表面和相背的第二主表面的第一微結構化層,使得所述第一微結構化層的所述第一主表面附接到所述第二層的所述第二主表面,其中所述第一微結構化層的所述第一主表面是具有微結構特征部的微結構化表面,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微結構化層的所述第一主表面附接到所述第二層的所述第二主表面;并且
使所述環氧化物至少部分地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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