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復合膠原水凝膠材料、包含該材料的植入式眼科裝置和制造該材料和該裝置的方法有效
申請號: | 201680075249.6 | 申請日: | 2016-12-20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0186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03 |
發明(設計)人: | M·拉法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林柯凱爾生命科學股份公司 |
主分類號: | A61L27/24 | 分類號: | A61L27/24;A61L27/52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陶啟長;陳揚揚 |
地址: | 瑞典***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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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復合 膠原 凝膠 材料 包含 植入 眼科 裝置 制造 方法 | ||
1.一種用于組織工程改造的復合膠原水凝膠材料,包含:
-包含與第一交聯劑交聯的膠原的第一膠原網絡,和/或
-包含與第二交聯劑交聯的膠原的第二膠原網絡,和
-未交聯的三維膠原網,其包含部分且塑性壓縮的膠原水凝膠,壓縮度為50-95%,
其中三維膠原網包埋于所述第一膠原網絡和/或第二膠原網絡中,并且
所述第一膠原網絡和/或第二膠原網絡和三維膠原網在復合膠原水凝膠材料中物理和化學互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膠原水凝膠材料,其中所述塑性壓縮的膠原水凝膠具有55-90%的部分壓縮度。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膠原水凝膠材料,其中所述塑性壓縮的膠原水凝膠具有60-85%的部分壓縮度。
4.如權利要求1或2中任一項所述的復合膠原水凝膠材料,其中所述第一和/或第二膠原網絡和所述三維膠原網的膠原選自I型膠原,II型膠原,III型膠原,IV型膠原,V型膠原,VI型膠原和來自動物來源的變性膠原和人重組膠原。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膠原水凝膠材料,其中所述第一和/或第二膠原網絡和所述三維膠原網包含相同類型的膠原。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膠原水凝膠材料,其中所述第一和/或第二膠原網絡中的膠原含量為1-50%。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復合膠原水凝膠材料,其中所述第一和/或第二膠原網絡中的膠原含量為10-20%。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膠原水凝膠材料,其中所述第一和/或第二交聯劑是非聚合短程碳二亞胺交聯劑,其選自乙基-N′-(3-二甲基氨基丙基)碳二亞胺鹽酸鹽(EDAC)、1-[3-(二甲基氨基)丙基]-3-乙基碳二亞胺甲基碘化物(EDCM)、二環己基碳二亞胺(DCC)、N-羥基-琥珀酰亞胺(NHS)及其組合。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膠原水凝膠材料,其中所述第一和/或第二交聯劑是聚合物長程胺型多官能交聯劑,其包含來自聚乙二醇(PEG)家族的胺型多官能交聯劑,選自PEG琥珀酰亞胺酯(NHS-PEG-NHS)、多臂PEG琥珀酰亞胺NHS酯、聚(乙二醇)二醛(PEG-DA)、聚乙二醇二丁醛、聚乙二醇二丙烯酸酯及其組合。
10.如權利要求8-9中任一項所述的復合膠原水凝膠材料,其中,所述第一交聯劑為短程碳二亞胺交聯劑,所述第二交聯劑為長程交聯劑。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膠原水凝膠材料,其中所述第一和/或第二膠原網絡的pH為酸性,pH為3-6,并且所述三維膠原網的pH為中性,pH為7。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膠原水凝膠材料,其中復合膠原水凝膠材料中第一交聯膠原網絡與第二交聯膠原網絡的比例為1:1至1:5或1:1至100:1。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膠原水凝膠材料,其中所述第一交聯膠原網絡中所述第一交聯劑與膠原的摩爾比為0.5:1至3:1。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復合膠原水凝膠材料,其中所述第一交聯膠原網絡中所述第一交聯劑與膠原的摩爾比為1:1。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膠原水凝膠材料,其中所述第二交聯膠原網絡中所述第二交聯劑與膠原的摩爾比為0.1:1至2:1。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復合膠原水凝膠材料,其中所述第二交聯膠原網絡中所述第二交聯劑與膠原的摩爾比為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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