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連接纖維增強薄片的方法和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71682.2 | 申請日: | 2016-1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67502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5 |
| 發明(設計)人: | M·克瑙普;T·格里姆;H·伯格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科思創德國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9C65/08 | 分類號: | B29C65/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5 | 代理人: | 蘇萌;郭丹 |
| 地址: | 德國勒***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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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連接 纖維 增強 薄片 方法 設備 | ||
1.通過超聲波焊接接合兩個用單向排列的連續纖維增強的片材制品的方法,其中所述纖維嵌入聚碳酸酯基體中,并且所述片材制品具有基本上為矩形且基本上平整的對接端,其中片材制品的彼此焊接的區域的纖維含量為片材制品的其余區域的纖維含量的一半或更少,所述方法的特征在于以下步驟:
(1)在焊接設備上在焊頭與底砧之間,使片材制品以對接端區域端對端的方式彼此相鄰地排列,
(2)利用超聲波焊接片材制品,其中焊頭和底砧在片材制品之間的熔化區中垂直于片材制品的對接端在待焊接的片材制品上施加壓力,其中已彼此焊接的片材制品通過后隨壓輥而局部地固定其形狀,
(3)從焊接設備中移出彼此焊接的片材制品。
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用的纖維為天然纖維或人造纖維或兩者的混合物。
3.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然纖維為纖維狀礦物或植物纖維,并且所述人造纖維為無機合成纖維或有機合成纖維。
4.權利要求3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人造纖維為玻璃纖維、碳纖維或聚合物纖維。
5.權利要求4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人造纖維為玻璃纖維或碳纖維。
6.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片材制品中纖維的體積含量分別為20至80體積%。
7.權利要求6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片材制品中纖維的體積含量分別為30至70體積%。
8.權利要求7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片材制品中纖維的體積含量分別為40至60體積%。
9.權利要求8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片材制品中纖維的體積含量分別為45至55體積%。
10.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片材制品的彼此焊接的區域比片材制品的其余區域具有更低的纖維含量,其中片材制品的彼此焊接的區域的纖維含量為片材制品的其余區域的纖維含量的五分之一或更少,并且片材制品的彼此焊接的區域在對接端的區域中,且深度為0.1mm至3mm,垂直于對接端向內測量到片材制品中。
11.權利要求10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片材制品的彼此焊接的區域的纖維含量為片材制品的其余區域的纖維含量的十分之一或更少。
12.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片材制品的彼此焊接的區域的纖維含量為片材制品的其余區域的纖維含量的一百分之一或更少。
13.權利要求10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片材制品的彼此焊接的區域的深度為0.2mm至2mm,垂直于對接端向內測量到片材制品中。
14.權利要求13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片材制品的彼此焊接的區域的深度為0.5mm至1mm,垂直于對接端向內測量到片材制品中。
15.通過權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項的方法制備的片材制品,其特征在于,焊接接合處片材制品的厚度與焊接接合處之外片材制品的厚度相比偏離不多于20%。
16.權利要求15的片材制品,其特征在于,焊接接合處片材制品的厚度與焊接接合處之外片材制品的厚度相比偏離不多于15%。
17.權利要求16的片材制品,其特征在于,焊接接合處片材制品的厚度與焊接接合處之外片材制品的厚度相比偏離不多于10%。
18.權利要求17的片材制品,其特征在于,焊接接合處片材制品的厚度與焊接接合處之外片材制品的厚度相比偏離不多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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