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破壞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71525.1 | 申請日: | 2016-12-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66618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4 |
| 發明(設計)人: | A·馬爾加 | 申請(專利權)人: | 菲利普莫里斯生產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D1/10 | 分類號: | A24D1/10;A24F40/20;A24F40/40;A24F40/46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秦振 |
| 地址: | 瑞士納***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破壞 氣溶膠 生成 制品 | ||
1.一種氣溶膠生成制品,包括:
第一區段,具有可燃熱源和氣溶膠形成基質;和
第二區段,具有在所述第二區段的一端處界定凹部的管狀元件,
其中所述第一區段與所述第二區段在薄弱區域處整體地連接,所述第一區段與第二區段在所述薄弱區域處能夠分隔開以使得能夠將所述管狀元件放置在所述可燃熱源上方,使得所述可燃熱源至少部分地收納于所述凹部中,
其中在所述第一區段與所述第二區段在所述薄弱區域處整體地連接時,所述第一區段在所述第二區段上游,
其中所述管狀元件在其兩端處都至少部分地開放,使得在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使用期間,空氣能沿著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被抽吸通過所述管狀元件,且
其中:在所述第一區段與所述第二區段整體地連接時,所述管狀元件在所述第二區段的下游端處使得所述凹部形成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口端腔;或者,在所述第一區段與所述第二區段整體地連接時,所述管狀元件在所述第二區段的上游端處且形成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傳遞元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管狀元件被布置成使得在所述可燃熱源收納于所述凹部中時,所述管狀元件大體上沿著所述可燃熱源的整個長度延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管狀元件被布置成使得在所述可燃熱源被點燃且收納于所述凹部內時,所述管狀元件充分限制向所述可燃熱源的空氣供應以使得所述可燃熱源被所述管狀元件熄滅。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管狀元件尺寸經設定使得在所述可燃熱源收納于所述凹部內時,所述管狀元件的內表面與所述可燃熱源的外表面之間存在摩擦配合。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管狀元件的內表面包括非燃燒材料。
6.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管狀元件包括熱反應性材料,所述熱反應性材料被布置成在所述可燃熱源收納于所述凹部中時響應于來自所述可燃熱源的熱而變形,使得所述管狀元件緊密地配合所述可燃熱源,從而限制向所述可燃熱源的空氣供應。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熱反應性材料包括膨脹材料。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熱反應性材料包括熱收縮材料。
9.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薄弱區域為弱線。
10.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第一區段與所述第二區段被包裝材料包圍,且其中所述薄弱區域包括設置于所述包裝材料中的薄弱構造。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薄弱構造包括位于所述包裝材料中的多個穿孔,所述多個穿孔包圍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
12.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薄弱區域定位成距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任一端至少10mm。
13.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非燃燒材料為以下中的至少一者:金屬;金屬氧化物;陶瓷;以及石材。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薄弱區域定位成距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任一端至少20mm。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菲利普莫里斯生產公司,未經菲利普莫里斯生產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80071525.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