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邊框與玻璃緊密嵌合的鏡面總成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71069.0 | 申請日: | 2016-12-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67711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27 |
| 發明(設計)人: | W·L·托納爾;J·A·斯特雷;小D·L·米尼凱伊;M·R·福克斯;K·R·費力派克;N·A·奧利森 | 申請(專利權)人: | 金泰克斯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04 | 分類號: | B60R1/04;B60R1/08;B60R1/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5 | 代理人: | 鄭建暉;陳璐 |
| 地址: | 美國密***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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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邊框 玻璃 緊密 嵌合 總成 | ||
1.一種后視鏡總成,包括:
罩殼;
邊框;以及
電光鏡面元件,所述電光鏡面元件包括:
第一基本透明的基板,所述第一基本透明的基板具有圍繞所述第一基本透明的基板的周界的至少一部分延伸的邊緣;
第二基板,所述第二基板具有圍繞所述第二基板的周界的至少一部分延伸的第二邊緣,其中所述第一基本透明的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在其間界定空腔;以及
電光材料,所述電光材料設置在所述空腔內,
其中所述邊框一體地模制到所述第一基本透明的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且
其中所述第二邊緣相對于所述邊框位于所述第一基本透明的基板的所述邊緣的內側或相對于所述邊框位于所述邊緣的外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后視鏡總成,其中所述邊框延伸到所述第二基板的后表面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后視鏡總成,其中所述第二基板的所述第二邊緣相對于所述邊框位于所述第一基本透明的基板的所述邊緣的外側,且其中電涂層從所述第二基板的前表面圍繞所述第二邊緣延伸并延伸到所述第二基板的后表面上。
4.一種后視鏡總成,包括:
邊框;以及
電光鏡面元件,所述電光鏡面元件包括:
第一基板,所述第一基板具有圍繞所述第一基板的周界的至少一部分延伸的邊緣;
第二基板,所述第二基板具有圍繞所述第二基板的周界的至少一部分延伸的第二邊緣,其中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在其間界定空腔;以及
電光材料,所述電光材料設置在所述空腔內,
其中所述邊框一體地模制到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且
其中所述第二基板的所述第二邊緣相對于所述邊框位于所述邊緣的內側或相對于所述邊框位于所述邊緣的外側。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后視鏡總成,還包括:
耦合到所述邊框的膜。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后視鏡總成,其中所述膜包括金屬化層。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后視鏡總成,其中所述金屬化層被配置成減少射頻干擾和電磁干擾中的至少一者。
8.根據權利要求5-7中任一項所述的后視鏡總成,其中所述膜還包括:
電子部件。
9.根據權利要求4-7中任一項所述的后視鏡總成,其中所述邊框、邊緣和第二邊緣中的至少一者包括粘合促進劑。
10.根據權利要求4-7中任一項所述的后視鏡總成,其中所述邊框界定一個或多個固定特征。
11.根據權利要求4-7中任一項所述的后視鏡總成,還包括:
至少一個電連接器,其中所述電連接器與所述電光材料電耦合并且延伸到所述第二基板的后表面上。
12.一種后視鏡總成,包括:
邊框;以及
電光鏡面元件,所述電光鏡面元件包括:
第一基板,所述第一基板具有圍繞所述第一基板的周界的至少一部分延伸的邊緣;
第二基板,所述第二基板具有圍繞所述第二基板的周界的至少一部分延伸的第二邊緣并且具有后表面,其中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在其間界定空腔;以及
電光材料,所述電光材料設置在所述空腔內,
其中所述邊框一體地模制到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并且所述邊框延伸到所述第二基板的所述后表面上,且
其中所述第二邊緣相對于所述邊框位于所述邊緣的內側或相對于所述邊框位于所述邊緣的外側。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后視鏡總成,還包括:
耦合到所述邊框的電子部件。
14.根據權利要求12-13中任一項所述的后視鏡總成,其中所述邊框延伸到所述第二基板的前表面上。
15.根據權利要求12-13中任一項所述的后視鏡總成,還包括:
位于所述第二基板的前表面和所述后表面上的電涂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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