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振動發生器和用于將打樁體引入到土壤中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64554.5 | 申請日: | 2016-07-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48960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04 |
| 發明(設計)人: | S.鮑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包爾機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6B1/16 | 分類號: | B06B1/1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梁冰;李雪瑩 |
| 地址: | 德國施***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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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振動 發生器 用于 打樁 引入 土壤 中的 方法 | ||
1.用于借助定向的振動將打樁體引入到土壤中的振動發生器,包括:
- 至少一個振動單元(20),所述振動單元具有至少一個第一對能夠轉動地支承的第一不平衡元件(22),借助第一轉動驅動器(27)以第一轉速轉動地驅動所述第一不平衡元件,
- 其中,所述振動單元(20)具有至少一個第二對能夠轉動地支承的第二不平衡元件(32),其能夠由第二轉動驅動器(37)驅動,
- 其中,為了產生定向的振動,所述第一不平衡元件(22)不同于所述第二不平衡元件(32)地被構造,
其特征在于,
- 所述第一對第一不平衡元件(22)與所述第二對第二不平衡元件(32)機械并且根據驅動地脫耦,
- 所述第二對第二不平衡元件(32)由所述第二轉動驅動器(37)以第二轉速轉動地驅動,所述第二轉速不同于所述第一轉速,并且,
- 設置了控制單元(60),利用所述控制單元能夠電和/或液壓地彼此相對改變并且調諧兩個轉動驅動器(27、37)的所述轉速,
- 其中,構造所述控制單元(60),為了駛過臨界的頻率區域而執行在所述不平衡元件(22、32)的不同的對之間的轉速改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不平衡元件(32)的所述第二轉速是所述第一不平衡元件(22)的所述第一轉速的數倍。
3.根據權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振動發生器,其特征在于,布置了兩個或者更多個振動單元(20),所述振動單元由共同的控制單元(60)來控制。
4.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振動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60)與至少一個第一傳感器裝置(66)連接,所述第一傳感器裝置被構造用于,至少確定所述第一不平衡元件(22)的所述第一轉速和/或所述第二不平衡元件(32)的所述第二轉速。
5.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振動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60)與所述第一轉動驅動器(27)和/或所述第二轉動驅動器(37)處于連接中,其中,所述控制單元(60)被構造用于,調節并且改變所述轉動驅動器(27、37)的所述轉速。
6.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振動發生器,其特征在于,一振動單元(20)的多個第一不平衡元件(22)通過彼此嚙合的驅動齒輪(25)處于連接中且被轉動地驅動,并且一振動單元(20)的多個第二不平衡元件(32)通過彼此嚙合的驅動齒輪(35)處于連接中且被轉動地驅動。
7.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振動發生器,其特征在于,設置了至少一個相位調節裝置(28、38),所述相位調節裝置被構造用于,改變所述不平衡元件(22、32)關于彼此的轉動位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振動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相位調節裝置(28、38)具有調節馬達(29、39),所述調節馬達由所述控制單元(60)控制。
9.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振動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60)與至少一個第二傳感器裝置(68)連接,所述第二傳感器裝置被構造用于,確定所述振動單元(20)的所述不平衡元件(32)的至少一個相位位置。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振動發生器,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第一對第一不平衡元件(22)布置在第一殼體(21a)中,并且,將所述第二對第二不平衡元件(32)布置在第二殼體(21b)中。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振動發生器,其特征在于,設置了連接裝置(50),利用所述連接裝置使所述第一殼體(21a)和所述第二殼體(21b)能夠拆卸地彼此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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