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回收材料的處理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63669.2 | 申請日: | 2016-12-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50652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27 |
| 發明(設計)人: | J·豪塔拉 | 申請(專利權)人: | 瑞德懷爾公司 |
| 主分類號: | D21B1/32 | 分類號: | D21B1/32;D21B1/34;D21D5/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秘鳳華;吳鵬 |
| 地址: | 芬蘭***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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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回收 材料 處理 | ||
1.一種用于處理回收材料的設備,包括:
第一碎漿機(3),該第一碎漿機(3)具有用于接收回收材料(1)的入口(2),用于產生水與回收材料的顆粒的混合物的水入口(26),構造成對回收材料碎漿的第一轉子單元(R1),以及與第一出口連接的第一篩板,該第一篩板構造成從第一碎漿機(3)提取水與回收材料的顆粒的混合物的第一部分;
最后一個碎漿機(8),該最后一個碎漿機(8)具有構造成從該最后一個碎漿機(8)去除被拒絕的粗回收材料的廢品洗滌器;以及
從第一碎漿機(3)到最后一個碎漿機(8)的上部通道(4),其中,水與回收材料的顆粒的混合物配置成從第一碎漿機(3)溢流到最后一個碎漿機(8),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還包括:
相比第一碎漿機(3)處于更低高度或相同高度的最后一個碎漿機(8)的底部;
位于第一碎漿機(3)的底部且延伸到最后一個碎漿機(8)的下部通道(40);以及
位于下部通道(40)處的閘門(45),該閘門(45)構造成在打開時導致水與回收材料的顆粒的混合物沖洗至最后一個碎漿機(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碎漿機(3)和最后一個碎漿機(8)配置在容器中,其中所述容器水平地定位。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是水平定位的圓筒形罐。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碎漿機(3)和最后一個碎漿機(8)配置在罐的相對兩端,其中所述罐是傾斜的,第一碎漿機(3)的一端定位成高于最后一個碎漿機(8)的一端。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廢品洗滌器包括螺旋輸送機(12),所述螺旋輸送機構造成從最后一個碎漿機(8)提升被拒絕的粗回收材料。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廢品洗滌器包括旋轉耙(10),所述旋轉耙構造成將被拒絕的粗回收材料朝向所述螺旋輸送機(12)轉移。
7.根據權利要求1至4、6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碎漿機(3)與最后一個碎漿機(8)之間存在至少一個中間碎漿機(6);
構造成對回收材料碎漿的中間轉子單元(R2)以及與中間出口連接的中間篩板,所述中間篩板構造成從所述中間碎漿機(6)提取水與回收材料的顆粒的混合物的中間部分;
其中,所述中間碎漿機(6)構造成從上部通道(4)接收來自第一碎漿機(3)的溢流并允許它在連續的上部通道(7)中溢流到連續的中間碎漿機(6)或最后一個碎漿機(8);
位于第一碎漿機(3)的底部處的下部通道(40)延伸到所述中間碎漿機(6),其中,所述中間碎漿機(6)構造成從下部通道(40)接收來自第一碎漿機(3)的沖洗物;
所述中間碎漿機(6)包括延伸到所述連續的中間碎漿機(6)或最后一個碎漿機(8)的連續的下部通道(40);以及位于所述連續的下部通道(40)處的連續的閘門(45),所述連續的閘門(45)構造成在打開時導致水與回收材料的顆粒的混合物沖洗至所述連續的中間碎漿機(6)或最后一個碎漿機(8)。
8.根據權利要求1至4、6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轉子單元(R1)以傾斜位置位于容器的下部部分中,從而允許沖洗容器的底部。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隔壁(S1,S2)分隔所述容器。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4、6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閘門(45)是在隔壁(S1,S2)上的門板,其中所述門板構造成沿布置在所述門板的兩側的軌道被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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