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和二次電池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680062330.0 | 申請日: | 2016-11-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5257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02 |
| 發(fā)明(設計)人: | 宮里將敬;林剛史;藤山聰子;岸本顯;中川裕江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井化學株式會社;株式會社杰士湯淺國際 |
| 主分類號: | H01M10/0567 | 分類號: | H01M10/0567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楊宏軍;唐崢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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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二次 電池 水電 | ||
1.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其含有下述通式(1)表示的硼化合物,
通式(1)中,R表示碳原子數(shù)1~12的烷基、碳原子數(shù)2~12的鏈烯基、或通式(2)表示的基團,通式(2)中,R1~R3各自獨立地表示氫原子、鹵素原子、碳原子數(shù)1~12的烷基、碳原子數(shù)2~12的鏈烯基、或碳原子數(shù)6~12的芳基,通式(2)中,*表示與通式(1)中的氧原子的鍵合部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其中,所述通式(1)中,R為所述通式(2)表示的基團。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其中,所述通式(1)表示的硼化合物的含量相對于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的總量而言為0.01質量%~10質量%。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所述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還含有選自由具有碳-碳不飽和鍵或氟原子的碳酸酯化合物、和環(huán)狀磺酸酯組成的組中的至少1種化合物。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所述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還含有具有碳-碳不飽和鍵或氟原子的碳酸酯化合物,
所述具有碳-碳不飽和鍵或氟原子的碳酸酯化合物的含量相對于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的總量而言為1質量%~15質量%。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所述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還含有環(huán)狀磺酸酯,
所述環(huán)狀磺酸酯的含量相對于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的總量而言為0.1質量%~10質量%。
7.二次電池,其具有正極、負極、和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
8.二次電池,其具有正極、負極、和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二次電池用非水電解液,所述二次電池是進行充放電而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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