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頭頂行李艙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53828.0 | 申請日: | 2016-09-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25812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10 |
| 發明(設計)人: | J·舍爾科胡伯 | 申請(專利權)人: | FACC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D11/00 | 分類號: | B64D11/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程猛 |
| 地址: | 奧地利茵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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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頭頂 行李艙 | ||
1.用于飛機的頭頂行李艙(1),具有上行李艙元件(2)、下行李艙元件(3)、第一保持裝置(9)和第二保持裝置(10),所述下行李艙元件能在打開和關閉位置之間運動,所述第一保持裝置用于將下行李艙元件(3)保持在該下行李艙元件的關閉位置中,所述第二保持裝置用于將下行李艙元件(3)保持在該下行李艙元件的打開位置中,其特征在于,設置有操作元件(8),該操作元件經由力傳遞裝置(11)與用于將下行李艙元件(3)保持在其打開位置中的第二保持裝置(10)連接,其中,所述第二保持裝置(10)能借助于操作元件(8)從保持位置轉變到松開位置中,其中,第二保持裝置(10)能與下行李艙元件(3)的運動無關地轉變到松開位置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頂行李艙(1),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元件(8)還設置用于將第一保持裝置(9)從將下行李艙元件(3)固定在關閉位置中的保持位置轉變到釋放下行李艙元件(3)的釋放位置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頭頂行李艙(1),其特征在于,手柄元件設置為操作元件(8),該手柄元件經由力傳遞裝置(11)與第二保持裝置(10)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頭頂行李艙(1),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元件是樞轉手柄(8a)。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頭頂行李艙(1),其特征在于,力傳遞裝置(11)具有與樞轉手柄(8a)連接的轉動軸(12)和/或與第二保持裝置(10)連接的線性元件(14)。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頭頂行李艙(1),其特征在于,所述線性元件(14)是推桿。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頭頂行李艙(1),其特征在于,力傳遞裝置(11)具有與轉動軸(12)連接的操縱桿(13),其中,操縱桿(13)設置在線性元件(14)上的止擋位置中。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頭頂行李艙(1),其特征在于,操縱桿(13)從大于5°的樞轉角度起設置在線性元件(14)上的止擋位置中。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頭頂行李艙(1),其特征在于,操縱桿(13)從大于10°的樞轉角度起設置在線性元件(14)上的止擋位置中。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頭頂行李艙(1),其特征在于,第二保持裝置(10)具有止擋元件(15)和鉤裝置(16),其中,所述止擋元件(15)在下行李艙元件(3)的打開位置中與鉤裝置(16)鎖定。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頭頂行李艙(1),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擋元件(15)是止擋銷。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頭頂行李艙(1),其特征在于,止擋元件(15)設置在上行李艙元件(2)的側嵌板(6)上并且鉤裝置(16)設置在下行李艙元件(3)的側壁(5)上,或者所述止擋元件(15)設置在下行李艙元件(3)的側壁(5)上并且所述鉤裝置(16)設置在上行李艙元件(2)的側嵌板(6)上。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頭頂行李艙(1),其特征在于,鉤裝置(16)具有第一鉤元件(21)和第一彈簧(25),其中,所述第一鉤元件(21)能借助于力傳遞裝置(11)克服第一彈簧(25)的第一彈簧力從與止擋元件(15)鎖定的鎖定位置運動到釋放止擋元件(15)的釋放位置中。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頭頂行李艙(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鉤元件(21)能借助于力傳遞裝置(11)克服第一彈簧(25)的第一彈簧力從與止擋元件(15)鎖定的鎖定位置樞轉到釋放止擋元件(15)的釋放位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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