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通過催化裂化將混合廢塑料轉化為液態燃料和蠟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680051577.2 | 申請日: | 2016-1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26452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11 |
| 發明(設計)人: | S.斯特雷夫;M.皮西尼尼;C.鮑雷加爾德;P.吉洛特;A.科馬;M.塞羅-阿拉康;J.門古亞 | 申請(專利權)人: | 索爾維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G1/10 | 分類號: | C10G1/1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麥振聲;周李軍 |
| 地址: | 比利時***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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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通過 催化裂化 混合 塑料 轉化 液態 燃料 方法 | ||
1.一種用于通過催化裂化將混合廢塑料轉化為液態燃料和蠟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在反應器內引入混合廢塑料和包含沸石型催化劑的催化劑;
在該反應器內允許至少一部分混合廢塑料被轉化為液態燃料和蠟;并且
從該反應器中去除含有所述液態燃料和蠟的產物流,
其特征在于,該混合廢塑料含有按重量計從2%至50%的聚苯乙烯和按重量計從50%至98%的聚烯烴,各自基于該混合廢塑料中聚苯乙烯和聚烯烴的總重量,并且其特征在于,該反應器中催化劑與混合廢塑料的重量比高于1∶1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該混合廢塑料中聚苯乙烯和聚烯烴的總重量,該混合廢塑料含有按重量計從2%至40%,優選按重量計從2%至30%,更優選按重量計從2%至20%的聚苯乙烯。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該反應器中催化劑與混合廢塑料的重量比高于1∶8,優選地高于1∶5,更優選地高于1∶3。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該反應器中催化劑與混合廢塑料的重量比低于10∶1,優選地低于7∶1。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催化劑主要是沸石型催化劑。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催化劑由沸石型催化劑組成。
7.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催化劑另外地包含無定形型催化劑。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該無定形型催化劑包含二氧化硅、氧化鋁、高嶺土、或其混合物。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催化劑是新鮮催化劑、平衡催化劑、或其混合物。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該反應器中至少一部分混合廢塑料被轉化為液態燃料和蠟所處的溫度高于350℃,優選地高于410℃,更優選地在高于410℃至500℃的范圍內,甚至更優選地在從420℃至450℃的范圍內。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該混合廢塑料的總重量,該混合廢塑料包含按重量計多于50%的聚苯乙烯和聚烯烴。
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該方法是連續進行的。
1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廢塑料選自消費后廢塑料、不合規格塑料和工業廢塑料。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廢塑料基本上不含熱固性聚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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