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安全的數字數據操作在審
| 申請號: | 201680051549.0 | 申請日: | 2016-07-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52008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31 |
| 發明(設計)人: | 安德魯·惠利;安德魯·克賴頓 | 申請(專利權)人: | 巴克萊銀行公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06 | 分類號: | G06Q20/06;G06Q20/38;G06Q20/4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康建峰;楊林森 |
| 地址: | 英國*** | 國省代碼: | 英國;GB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數字貨幣 貨幣 貨幣數據 創建 公開密鑰 秘密密鑰 密鑰數據 數據包括 賬簿 驗證 安全 | ||
一種用于創建一定量的數字貨幣的方法和系統,包括:通過使用至少貨幣創建者秘密密鑰對貨幣數據進行密碼簽名來生成貨幣創建簽名;生成適于添加到數字貨幣賬簿的可驗證的創建數據,其中,創建數據包括貨幣數據和貨幣創建簽名,所述貨幣數據包括所述一定量的新數字貨幣的值以及至少部分地基于貨幣公開密鑰的貨幣密鑰數據,其中,貨幣公開密鑰與所述一定量的數字貨幣對應。
技術領域
本公開內容涉及用于數字貨幣系統的方法、系統和設備。根據本公開內容的方面,可以實現例如由于數據處理和轉移要求的減少而導致的效率提高以及交易安全性的提高的技術效果。
背景技術
加密貨幣是作為一種可替選的貨幣(或私人貨幣)的形式的數字貨幣。它們不同于中央控制的政府發行的貨幣(例如,法定貨幣),并且提供分散形式的貨幣和/或交換媒介。可以從一個所有者到另一所有者進行交易或轉移數字貨幣,并且數字貨幣可以被用于日常目的,例如購買商品或服務,或被限制供特定團體使用,例如在在線游戲中。如此,數字貨幣表示傳統貨幣的替代品。
加密貨幣的一個示例是比特幣,盡管許多其他加密貨幣系統已經被設計出來。比特幣由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開發,并且概述了比特幣的基本原理的原創論文“Bitcoin: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可以在
比特幣的所有者可以花費與特定地址相關聯的比特幣。地址或帳戶是公開密鑰,并且與該地址相關聯的比特幣的所有者擁有與公開密鑰相對應的私有密鑰。為了將比特幣轉移到新地址(例如,將比特幣轉移到與新地址相關聯的受付方),支付方必須創建交易用于添加至被稱為區塊鏈的公開賬簿。
圖1示出了比特幣交易的表示。交易90包括:支付方的地址(公開密鑰);先前交易94(即支付方通過其獲取與支付方的地址相關聯的比特幣的交易)的散列92和受付方的地址96(公開密鑰);以及該散列的數字簽名98。數字簽名98是通過使用支付方的私人密鑰99(其與支付方的地址或公開密鑰對應)對散列92簽名來創建的。
該交易具有輸入和輸出。輸入是由支付方輸入到交易中的量,并且可以被認為是由與輸入量相關聯的支付方的地址或公開密鑰和輸入量的值(例如1比特幣(BTC)、4.5BTC、13.67BTC等)表示。輸出是從交易輸出到受付方的量,并且可以被認為是由受付方希望該量要支付到的受付方的地址或公開密鑰和輸出量的值表示。
交易可以有多個輸入,由此支付方有兩個或更多個地址或公開密鑰,每個地址或公開密鑰與不同量的比特幣相關聯。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認為每個輸入量由與輸入量相關聯的地址或公開密鑰以及輸入量的值表示。同樣地,交易可以有多個輸出,由此兩個或更多個量被支付給兩個或更多個不同的受付方地址或公開密鑰。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認為每個輸出量由地址或公開密鑰以及輸出量的值來表示。以這種方式,具有一批比特幣的支付方——一些比特幣與一個地址或公開密鑰相關聯并且與其他比特幣與另一地址或公開密鑰相關聯——可以將該一批比特幣全部花費在單個交易中。同樣地,通過包括多個輸出,可以一次性進行多個支付(例如,總輸入大于支付方希望向受付方支付的量的情況下,第一輸出量可以是要支付給受付方的值,并且第二輸出量可以是為與支付方相關聯的地址或公開密鑰的作為交易中的改變的值)。
支付方將交易公開地廣播到通信節點或礦工的網絡。節點將把交易集合成區塊,并且然后每個節點將致力于尋找所謂的“工作證明”。“工作證明”是數字(或隨機數),其具有使得當新區塊的內容與隨機數散列時結果在數值上小于網絡的難度目標的值。當節點找到工作證明時,節點將工作證明添加至其區塊中,并且將區塊廣播到全部節點。新區塊還包含如下信息:使用SHA-256算法將其“鏈接”到前一區塊——前一區塊的加密散列。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巴克萊銀行公開有限公司,未經巴克萊銀行公開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80051549.0/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