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空氣調節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51080.0 | 申請日: | 2016-08-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13911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9 |
| 發明(設計)人: | 宮城穩;川村政貴 | 申請(專利權)人: | 夏普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4F13/20 | 分類號: | F24F13/20;F24F11/79;F24F13/15;F24F120/1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賽恩倍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334 | 代理人: | 汪飛亞;習冬梅 |
| 地址: | 日本國大***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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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氣調節 | ||
1.一種空氣調節機,具備:
箱體,其開設有空氣的吸入口及吹出口;
空氣通路,其使設置于所述箱體的所述吸入口與所述吹出口連通;
送風機,其配置于所述空氣通路內;及
風向板單元,其可裝卸,并具有使從所述吹出口送出的空氣的風向在左右方向上可變的風向板,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空氣調節機中,所述風向板單元包括所述空氣通路的下游側的端部的下壁形成的基底部,和形成所述箱體的底壁的底壁部
所述空氣調節機還具備:
卡合部,其配置于所述箱體內;
移動部件,其配置于所述風向板單元的所述底壁部與所述基底部之間的同時,通過施力部的施力與所述卡合部卡合;及
按壓部,其通過向所述底壁部開口的開口部而可按壓,
通過按壓所述按壓部,所述移動部件移動,與所述卡合部的卡合被解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風向板單元沿著所述吹出口的吹出方向滑動地移動而被裝卸。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空氣調節機,其特征在于,具備配置于所述箱體內的風向板電機,及可旋轉地安裝于所述基底部并連接所述風向板電機的軸部和所述風向板的連接部,所述連接部具有后端開口且允許所述軸部進入的槽部的同時,被動配合支撐于所述基底部所設置的貫通孔中。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空氣調節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槽部的兩個側壁隨著向后方行進而向彼此遠離的方向傾斜。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空氣調節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貫通孔形成為長軸配置在左右方向上的橢圓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空氣調節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底部的外表面上設置凹凸部,所述按壓部和所述凹凸部配置于左右方向上的相同位置。
7.根據權利要求1、2、4、5、6的任一項所述的空氣調節機,其特征在于,
具備檢測所述風向板單元的裝卸的裝卸檢測傳感器,在所述風向板單元被卸下時,禁止所述送風機的驅動。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空氣調節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裝卸檢測傳感器由按鈕開關構成的同時,設有面對所述裝卸檢測傳感器的按鈕的臂部件,當安裝所述風向板單元時,在所述臂部件上滑動并按壓所述按鈕。
9.根據權利要求1、2、4、5、6、8的任一項所述的空氣調節機,其特征在于,
具備檢測室內的人體的人感傳感器,通過所述風向板避開人體并從所述吹出口送出氣流。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空氣調節機,其特征在于,
具備連接于所述人感傳感器并使所述人感傳感器的朝向在左右方向上可變的操作桿,和覆蓋所述操作桿且能夠打開關閉的蓋部。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空氣調節機,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操作桿的前端設置凹部的同時在所述蓋部設置嵌合至所述凹部的突起部,選擇以下狀態之一并保持,使所述人感傳感器的朝向在三個方向上可變,所述狀態包括:向左方傾斜的所述操作桿的右側面通過所述突起部而被卡止的第一狀態;所述突起部與所述操作桿的所述凹部嵌合的第二狀態;向右方傾斜的所述操作桿的左側面通過所述突起部而被卡止的第三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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