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出水口的消毒結構和含有該消毒結構的水處理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50705.1 | 申請日: | 2016-09-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22179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25 |
| 發明(設計)人: | 尹晟瀚;文炯珉;朱元一;權兌星;姜尚賢 | 申請(專利權)人: | 豪威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7D1/07 | 分類號: | B67D1/07;A61L2/10;B67D1/08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李丹丹 |
| 地址: | 韓國忠***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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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出水口 消毒 結構 含有 水處理 裝置 | ||
1.一種出水裝置的消毒結構,包括:
出水口,所述出水口構造成用于將在水處理設備中處理的處理過的水排放到外部;和
消毒器,所述消毒器對所述出水口進行消毒,
其中,所述消毒器具有對所述出水口進行消毒的消毒空間,
所述消毒空間內容納對所述出水口進行消毒的消毒水,所述出水口的至少一部分浸沒在所述消毒水中,并且
在水處理部件中所包括的消毒水生成單元中生成并通過所述出水口排放的消毒水容納在所述消毒空間中持續預定時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出水裝置的消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口位于移動部件內,所述移動部件構造成在所述水處理設備所包括的主體上移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出水裝置的消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口根據所述移動部件的移動而向外部暴露或不暴露。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出水裝置的消毒結構,其特征在于:當在所述水處理設備中處理的處理過的水向外部排放時,所述出水口向外部暴露,當所述處理過的水被所述消毒器消毒或者不向外部排放時,所述出水口不向外部暴露。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出水裝置的消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口連接到排放管線,所述排放管線連接到位于所述主體中的水處理部件,所述水處理部件用來處理流入到所述主體內的原水。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出水裝置的消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毒器位于所述主體和所述移動部件中的至少一個中。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出水裝置的消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毒空間形成在所述水處理設備中包括的主體和移動部件中的至少一個中。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出水裝置的消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與所述移動部件之間設置有密封構件,所述密封構件被構造成密封所述消毒空間。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出水裝置的消毒結構,其特征在于,消毒水排放管線連接到所述消毒空間,所述消毒水排放管線被構造成排放在所述消毒空間中容納的消毒水,以及
所述出水口的內徑大于所述消毒水排放管線的內徑。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出水裝置的消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毒水排放管線連接到所述消毒空間的上側表面或上表面。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出水裝置的消毒結構,其特征在于,殘留消毒水排放管線連接到所述消毒空間,所述殘留消毒水排放管線被構造成在對所述出水口消毒后防止所述消毒水留在所述消毒空間中。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出水裝置的消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毒水排放管線的內徑大于所述殘留消毒水排放管線的內徑。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出水裝置的消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口的橫截面積大于所述消毒水排放管線的橫截面積與所述殘留消毒水排放管線的橫截面積的總和。
14.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出水裝置的消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殘留消毒水排放管線與所述消毒空間的下表面連接。
1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出水裝置的消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毒器還包括形成有所述消毒空間的托盤構件,所述托盤構件可移動地設置在所述主體內。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出水裝置的消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盤構件的上部開口處設置有密封構件,所述密封構件具有裝配孔,所述出水口裝配密封于所述裝配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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