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生產TCRγδ+ 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47265.4 | 申請日: | 2016-06-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50428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22 |
| 發明(設計)人: | 迪奧戈·安東尼奧·雷梅希多·安喬斯;丹尼爾·瓦格斯·科雷亞;阿方索·羅恰·馬丁斯·德·阿爾梅達 | 申請(專利權)人: | 淋巴-淋巴細胞活化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2N5/0783 | 分類號: | C12N5/0783;A61K35/17 |
| 代理公司: | 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劉培培;黃愛嬌 |
| 地址: | 葡萄牙***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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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生產 tcr base sup | ||
1.一種用于擴增樣品中的Vδ2- TCRγδ+ T細胞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1)在不存在白細胞介素-15、白細胞介素-2或白細胞介素-7的情況下,在包含T細胞有絲分裂原和白細胞介素-4的第一培養基中培養所述樣品中的細胞;和
(2)在不存在白細胞介素-4的情況下,在包含T細胞有絲分裂原和選自白細胞介素-15、白細胞介素-2或白細胞介素-7的生長因子的第二培養基中培養步驟(1)中獲得的所述細胞。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的生長因子為白細胞介素-15。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或第二培養基,或兩種培養基,進一步包括第二生長因子。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生長因子為干擾素-γ。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或第二培養基,或兩種培養基,進一步包括第二和第三生長因子。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生長因子為干擾素-γ和白細胞介素-21。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或第二培養基,或兩種培養基,進一步包括第二、第三和第四生長因子。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生長因子為干擾素-γ,白細胞介素-21和白細胞介素-1β。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或第二培養基,或兩種培養基,進一步包括Vδ2- TCRγδ+ T細胞的共刺激分子。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共刺激分子為SLAM受體的分子配體或激動劑,CD27受體的分子配體或激動劑,或CD7受體的分子配體或激動劑。
11.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培養基進一步包含血清或血漿。
12.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在步驟(1)之前,所述樣品中的所述細胞富集T細胞。
1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在步驟(1)之前,所述樣品中的所述細胞富集TCRγδ+ T細胞。
1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在步驟(1)之前,所述樣品中的所述細胞耗盡了TCRαβ+ T細胞。
1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在步驟(1)之前,所述樣品中的所述細胞首先耗盡TCRαβ+ T細胞,然后富集CD3+細胞。
1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在步驟(1)之前,所述樣品中的所述細胞耗盡了非TCRγδ+ T細胞。
1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樣品為血液或組織或其部分。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樣品選自外周血、臍帶血、淋巴組織、上皮、胸腺、骨髓、脾臟、肝臟、癌組織、感染組織、淋巴結組織或其部分。
19.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樣品為人外周血或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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