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照明用的電源單元和照明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680045480.0 | 申請日: | 2016-08-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850277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18 |
| 發(fā)明(設計)人: | 佐藤典文;大野彰久;田邊快全;大澤隆司;澤田拓郎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菱電機株式會社;三菱電機照明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1S8/02 | 分類號: | F21S8/02;F21V15/01;F21V19/00;F21V23/00;F21V29/15;F21V29/503;F21V29/507;F21V29/77;F21V29/83;F21V29/87;F21V29/89;H05K7/20;F21Y115/10;F21Y115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鄧宗慶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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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明 電源 單元 裝置 | ||
照明裝置(100)的電源單元(300)具有電源基板(310)、輸出電線(320)、殼體(330)和收容體(370)。收容體(370)具有第一收容部和第二收容部。第一收容部收容電源基板(310)。第二收容部通過隔壁而與第一收容部(371)隔開。在殼體(330)的內側收納有收容體(370)。在殼體(330)的底壁部(332)設有供輸出電線(320)從殼體(330)的內側插通到殼體(330)的外側的貫通孔(333)。光源單元(200)從殼體(330)的外側連結于底壁部(332)。輸出電線(320)從第一收容部越過隔壁而進入第二收容部,從第二收容部通過設置于第二收容部的底壁的貫通孔和設置于底壁部(332)的貫通孔(333)而伸出到收容體(370)和殼體(330)的外側。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照明用的電源單元和照明裝置。
背景技術
在埋入頂棚而使用的嵌頂燈(down light)型的照明裝置中,存在將LED用作光源的照明裝置(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
在安裝于器具而使用的燈泡型的照明裝置中,也存在將LED用作光源的照明裝置(例如參照專利文獻2)。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2-74134號公報
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11-108590號公報
發(fā)明內容
發(fā)明要解決的課題
在以往的嵌頂燈型的照明裝置中,散熱片部件與主體部一體地或作為主體部的一部分而由鋁合金等形成。因此,在與照明裝置的用途相應地改變散熱片部件的規(guī)格的情況下,也必須改變主體部的規(guī)格,從而存在難以應對多樣的需求這種課題。
另一方面,在以往的燈泡型的照明裝置中,冷卻翅片部安裝于筒狀主體的外周面。因此,可以不改變筒狀主體的規(guī)格而與照明裝置的用途相應地僅改變冷卻翅片部的規(guī)格。但是,在以往的燈泡型的照明裝置中,支承部件鉚接固定于筒狀主體的一端的外周部,LED組件經由支承臺而固定于該支承部件。因此,存在如下課題:在LED產生的熱從支承臺向支承部件、筒狀主體、冷卻翅片部傳遞的過程中,因在筒狀主體和支承部件的鉚接固定部位產生的熱阻而導致傳熱量下降。
另外,在以往的嵌頂燈型的照明裝置和燈泡型的照明裝置中的任一種照明裝置中,點亮LED的電源基板都直接收容于主體部或筒狀主體。因此,必須在主體部或筒狀主體中確保富余的空間以便能夠進行電源基板的設置和配線的作業(yè),從而存在難以使照明裝置小型化的課題。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高照明裝置的散熱性或實現照明裝置的小型化。
用于解決課題的手段
本發(fā)明的一個方案的照明用的電源單元是向光源單元供給點燈電力的照明用的電源,該光源單元配置有包括發(fā)光元件在內的光源電路,其中,
該照明用的電源單元具有:
電源基板,該電源基板配置有點燈電路;
收容體,該收容體具有收容所述電源基板的第一收容部和通過隔壁與所述第一收容部隔開的第二收容部;
殼體,該殼體具有筒狀的周壁部和堵塞所述周壁部的一端的底壁部,該殼體在內側收納有所述收容體,所述光源單元能從所述殼體的外側連結于所述底壁部;以及
輸出電線,該輸出電線從所述第一收容部越過所述隔壁而進入所述第二收容部,從所述第二收容部通過設置于所述第二收容部的底壁的貫通孔和設置于所述底壁部的貫通孔而伸出到所述收容體和所述殼體的外側,該輸出電線將所述點燈電路和所述光源電路電連接而成為點燈電力從所述點燈電路向所述光源電路輸出的輸出路徑。
發(fā)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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