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將部件夾持到工具的夾持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44374.0 | 申請日: | 2016-07-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848096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21 |
| 發明(設計)人: | 克里斯托弗·布瓦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克里斯托弗·布瓦特 |
| 主分類號: | B25B5/06 | 分類號: | B25B5/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陳鵬;李靜 |
| 地址: | 法國朗***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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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部件 夾持 工具 裝置 | ||
1.一種用于將部件夾持到工具的夾持裝置,包括臂(1)和致動裝置(2),所述致動裝置本身包括在使用時緊固到所述工具的主體(20),所述臂(1)被安裝成使得所述臂能在所述主體(20)上移動并被所述致動裝置(2)選擇性地驅動,所述臂(1)操作成在夾持位置與釋放位置之間的確定路徑上行進,并且在所述臂的朝向所述夾持位置的行程末端處經歷沿著臂軸線(V)的純粹的平移運動并在所述臂的朝向所述釋放位置的行程末端處經歷圍繞同一所述臂軸線(V)的旋轉,所述臂(1)的運動由引導構件(3)確定,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裝置還包括:第一支承元件(4),所述第一支承元件包括相對于所述主體(20)固定的第一固定支承元件(41)和連接到所述臂(1)的第一可移動支承元件(42),所述第一固定支承元件和所述第一可移動支承元件至少在所述臂(1)的朝向所述夾持位置的行程末端處選擇性地配合,以便為遠離所述引導構件(3)的彼此提供與所述臂(1)的平移運動平行的滑動接觸;以及第二支承元件(5),所述第二支承元件包括相對于所述主體(20)固定的第二固定支承元件(51)和連接到所述臂(1)的第二可移動支承元件(52),所述第二固定支承元件和所述第二可移動支承元件配合,以便為彼此提供與所述臂(1)的平移運動平行的滑動接觸,所述第一支承元件(4)和所述第二支承元件(5)允許所述臂(1)鄰接抵靠待夾持的所述部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夾持裝置,其中,所述致動裝置(2)包括致動器,所述致動器包括所述主體(20)和能夠沿所述臂軸線(V)相對于所述主體(20)移動的桿(21),所述桿(21)驅動所述臂(1)的運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夾持裝置,其中,所述第一可移動支承元件由通過所述臂(1)支撐并在所述臂(1)和所述桿(21)的正中面(M)的任一側對稱地延伸的支承根部(42)構成,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固定支承元件由所述致動裝置的所述主體(20)的支承表面(41)構成,所述支承根部(42)相對于所述正中面(M)對稱地擱置在所述支承表面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夾持裝置,其中,所述臂(1)包括沿基本上垂直于所述臂軸線(V)的方向在所述正中面(M)的任一側延伸的鼻部(11)。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夾持裝置,其中,所述桿(21)和所述臂(1)具有相同的軸線并且彼此固定。
6.根據權利要求2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夾持裝置,其中,所述第二固定支承元件(51)為孔,所述孔的軸線為所述桿(21)的軸線,并且所述第二可移動支承元件(52)為所述臂(1),所述臂被安裝成使所述臂滑動。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夾持裝置,其中,所述第二支承元件形成所述引導構件(3)的一部分,由此所述桿被安裝成使得所述桿樞轉。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夾持裝置,其中,所述引導構件(3)包括支撐一引導凹槽(33)的可移動板(31)和安裝在所述臂(1)上且與所述引導凹槽(33)配合的引導構件(34)。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夾持裝置,其中,所述引導構件(3)包括在所述引導凹槽(33)的延伸部中的縱向凹槽(36)。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夾持裝置,其中,所述臂(1)包括用于緊固所述引導構件(34)的兩個緊固空間(35)。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夾持裝置,其中,所述引導凹槽(33)包括用于驅動所述臂(1)旋轉的螺旋部分(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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