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與移動應答器進行準諧振通信的驅動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44187.2 | 申請日: | 2016-07-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24592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08 |
| 發明(設計)人: | H·弗羅伊茨海姆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陸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C9/00 | 分類號: | G07C9/00;G01S13/75;G06K19/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華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300 | 代理人: | 談晨雯 |
| 地址: | 德國漢諾威瓦***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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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移動 應答器 進行 諧振 通信 驅動器 | ||
1.一種用于與應答器進行通信的驅動器,
尤其用于安裝在機動車輛中并用于與移動應答器進行通信的驅動器,該移動應答器用于機動車輛的車輛訪問和/或起動系統,
其中該驅動器被設計成使得:
在以第一發射頻率進行第一次發射之后、并且在驅動器側接收到應答器的響應之后、并且在使用頻率檢測裝置在驅動器側確定該響應的響應頻率之后,在該驅動器處將所述響應頻率設定為該驅動器然后旨在進行發射所在的第二發射頻率,
其中該驅動器具有諧振電路,該諧振電路具有比該驅動器的所提及的第一發射頻率和所提及的第二發射頻率更高的驅動器諧振頻率;
其中,該驅動器具有控制器,該控制器用于改變以該驅動器諧振頻率進行的發射之間的間歇,以便因此在該驅動器的第二次發射時產生該第二發射頻率。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驅動器,
其特征在于,該驅動器被設計成將其發射頻率從該第一發射頻率改變到該第二發射頻率,
在于,在該驅動器處將該響應頻率設定為該驅動器旨在進行發射所在的第二發射頻率,
這借助于該控制器在相應地以該驅動器的諧振頻率進行發射之前和/或之后產生間歇,
其中,對于以該第二發射頻率進行的發射,以與對于以該第一發射頻率進行的發射不同的時長和/或次數來選定一個或多個間歇。
3.如以上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驅動器,
其特征在于,
該驅動器被設計成使得:
在該驅動器處將該響應頻率設定為該驅動器旨在進行發射所在的第二發射頻率,
這借助于該控制器尤其通過改變該驅動器的諧振電路的電容來改變該驅動器的諧振頻率。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驅動器,
其特征在于,
該驅動器尤其具有準諧振式諧振電路,該諧振電路具有比該應答器的所提供的第一發射頻率以及還比所提供的第二發射頻率高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的諧振頻率。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驅動器,
其特征在于,
該驅動器和/或其控制器被設計成:
在以該更高的諧振頻率進行的尤其在每個周期的發射之間的插入間歇期間,對該驅動器的諧振電路的電容進行充電。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驅動器,其特征在于,該驅動器和/或其控制器被設計成:
在以該更高的諧振頻率進行的尤其在一個或多個周期的發射之間的插入間歇期間,將諧振電路的天線與該驅動器的諧振電路的電容隔離。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驅動器,
其特征在于,
該驅動器和/或其控制器被設計成:
在以該更高的諧振頻率進行的尤其在一個或多個周期的發射之間的插入間歇期間,不進行發射或以與該驅動器的諧振頻率不同的頻率進行發射。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驅動器,
其特征在于,
該驅動器在這方面具有控制器,該控制器用于改變以該更高的諧振頻率進行的發射之間的間歇,
其中間歇的改變包括間歇的延長或縮短和/或間歇的次數的增加或減少。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驅動器,其特征在于,
該驅動器具有尤其在該控制器中的頻率檢測裝置,
所述頻率檢測裝置被設計成用于確定呈應答器的響應的基本振蕩頻率的形式的響應頻率。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驅動器,
其特征在于,
該應答器尤其具有“準諧振式”諧振電路,該諧振電路具有比該應答器的所提及的第一發射頻率和所提及的第二發射頻率更高的諧振頻率,
并且在于,該應答器具有控制器,該控制器用于改變以該更高的諧振頻率進行的發射之間的間歇,以便因此相應地產生該第一發射頻率或第二發射頻率作為該第一次發射或第二次發射時的發射基本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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