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止汗劑在審
| 申請號: | 201680043715.2 | 申請日: | 2016-07-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847770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27 |
| 發明(設計)人: | 埃爾克·格羅特赫爾;弗蘭茲·施特布;托馬斯·施米茨-羅塞;米夏埃爾·西特;羅伯特·克勞克;弗蘭克·萊姆貝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拜爾斯道夫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Q15/00 | 分類號: | A61Q15/00;A61K8/25;A61K8/19;A61K8/06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219 | 代理人: | 楊青,穆德駿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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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止汗劑 | ||
1.一種化妝產品,其具有用于施加化妝制劑的雙腔容器,所述化妝產品的特征在于,第一腔含有包括硅酸的制劑(相1),并且第二腔含有包括乳劑的制劑(相2),其中在施加期間第一腔和第二腔的內容物被同時從腔中取出,并且相1和相2在排出期間或者排出前不久發生混合。
2.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至少一項所述的化妝產品,其特征在于,相1具有小于2、尤其是小于1.5的pH值。
3.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至少一項所述的化妝產品,其特征在于,相2含有香料。
4.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化妝產品,其特征在于,相2含有增稠劑。
5.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至少一項所述的化妝產品,其特征在于,相1含有選自以下組的一種或多種穩定劑:順式-3-己烯醇(CAS 928-96-1)、松油醇(CAS 8000-41-7)、芳樟醇(CAS 78-70-6)、四氫芳樟醇(CAS 78-69-3)、檸檬酸三乙酯(CAS 77-93-0)、2-異丁基-4-羥基-4-甲基四氫吡喃(CAS 63500-71-0)、水楊酸己酯(CAS 6259-76-3)、苯乙醇(CAS 60-12-8)、3-甲基-5-苯基-1-戊醇(CAS 55066-48-3)、2,6-二甲基-7-辛烯-2-醇(CAS 18479-58-8)、水楊酸芐酯(CAS 118-58-1)、香葉醇(CAS 106-24-1)、香茅醇(CAS 106-22-9)和乙基芳樟醇(CAS 10339-55-6),尤其是選自芳樟醇(CAS 78-70-6)、水楊酸芐酯(CAS 118-58-1)、香葉醇(CAS 106-24-1)和香茅醇(CAS 106-22-9)的一種或多種穩定劑。
6.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至少一項所述的化妝產品,其特征在于,相1含有選自以下組的一種或多種穩定劑:醇和二醇,尤其是選自乙醇、2-丙醇、PEG 8、三甘醇、甲基苯基丁醇、癸二醇、聚甘油-2癸酸酯、草酸的一種或多種穩定劑。
7.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至少一項所述的化妝產品,其特征在于,相1含有選自具有至少三個羥基的物質的組的一種或多種穩定劑,尤其是選自蔗糖(甘露糖、甘露醇)、甘油、季戊四醇、蘇糖醇、赤蘚醇、透明質酸的一種或多種穩定劑。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化妝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增稠劑選自羅望子粉、魔芋甘露聚糖、瓜爾膠、羥丙基瓜爾膠、刺槐豆膠粉、阿拉伯樹膠、黃原膠、海藻酸鈉、纖維素衍生物,優選甲基纖維素、羥甲基纖維素、羥乙基纖維素、羥丙基纖維素、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羧甲基纖維素,或者聚乙二醇與聚乙二醇硬脂酸酯或聚乙二醇二硬脂酸酯的混合物。
9.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至少一項所述的化妝產品,其特征在于,相1和相2含有少于0.1重量%的鋁化合物,特別是少于0.05mol/l的鋁離子,特別優選不含氯化羥鋁。
10.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至少一項所述的化妝產品,其特征在于,相2含有至少一種生理相容性的和/或化妝品用的油和至少一種生理相容性的和/或化妝品用的乳化劑。
11.以上權利要求中至少一項所述的產品的用途,其特征在于,化妝和/或皮膚病學制劑作為氣霧劑或者通過活動體局部施加。
12.以上權利要求中至少一項所述的產品的用途,其特征在于,化妝和/或皮膚病學制劑通過涂抹或者擦抹局部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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