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對中的操作元件的機動車-操縱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38123.1 | 申請日: | 2016-04-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710619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15 |
| 發明(設計)人: | M·沃辛格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迪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3K17/965 | 分類號: | H03K17/965;G06F3/0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汪勤;吳鵬 |
| 地址: | 德國因戈***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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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中的 操作 元件 機動車 操縱 設備 | ||
1.一種用于機動車(1)的操縱設備(3),具有:
-操作元件(7),該操作元件以相對于操縱設備(3)的殼體(9)能運動的方式被支承且具有用于使用者(4)的觸摸表面(8),
-傳感器裝置(10),該傳感器裝置用于根據使用者對觸摸表面(8)的觸摸和/或對觸摸表面(8)的接近產生傳感器信號(34),
-執行裝置(16),該執行裝置用于根據激發信號(37)產生操作元件(7)的反饋運動(39),
-控制裝置(27),該控制裝置被布置用于根據傳感器信號(34)產生用于機動車(1)的至少一個設備(2)的控制信號(36)且利用該控制信號(36)產生用于執行裝置(16)的激發信號(37),
其特征在于,
所述操作元件(7)在未被操作的狀態下布置在休止位置(S1)上,在該休止位置上至少一個對中元件(29)閉鎖反饋運動(39),以及在使用者對觸摸表面(8)施加操縱力(22)時,操作元件實施與反饋運動(39)的橫向方向(14)傾斜或垂直指向的偏移運動(33),通過該偏移運動,操作元件(7)從休止位置(S1)變換到自由位置(S2),在該自由位置上該操作元件為實施反饋運動(39)而被所述至少一個對中元件(29)釋放。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操縱設備(3),其特征在于,能彈性變形地構造的復位裝置(28)以復位力(41)將操作元件(7)壓向或拉向休止位置(S1)。
3.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操縱設備(3),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對中元件(29)在操作元件(7)的休止位置(S1)中布置在操作元件(7)與殼體(9)包圍操作元件(7)的擋板(31)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操縱設備(3),其特征在于,在操作元件(7)與殼體(9)之間構造有接縫(30),所述至少一個對中元件(29)以相對觸摸表面(8)大于零的間距布置在接縫(30)中。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操縱設備(3),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元件(7)通過支承設備(12)固定在承載元件(13)上,該承載元件(13)連同操作元件(7)一起以能運動的方式被支承在殼體(9)中,所述至少一個對中元件(29)在休止位置(S1)中布置在承載元件(13)與殼體(9)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操縱設備(3),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元件(7)被實施為觸摸板或按鍵條,傳感器裝置(10)被這樣布置,使得傳感器裝置通過傳感器信號(34)信號表示使用者(4)觸摸觸摸表面(8)的接觸位置(11)。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操縱設備(3),其特征在于,提供一力傳感器(21),該力傳感器產生與操縱力(22)有關的力信號(35),控制裝置(27)被這樣布置,使得只有在力信號(35)表明操縱力(22)大于預先規定的閾值時,控制裝置才產生控制信號。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操縱設備(3),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對中元件(29)具有彈性材料。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操縱設備(3),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對中元件(29)分別具有相對于所述偏移運動(33)傾斜布置的用于操作元件(7)的滑動面。
10.一種機動車(1),具有至少一個設備(2)和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操縱設備(3),其特征在于,該操縱設備(3)與所述至少一個設備(2)耦聯且被設計用于向該至少一個設備(2)發出其控制信號(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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