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體行動控制裝置以及車體行動的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35200.8 | 申請日: | 2016-06-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690401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1-17 |
| 發明(設計)人: | 押田裕樹;小野俊作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T8/17 | 分類號: | B60T8/17;B60T8/1755;B60T8/1766 |
| 代理公司: | 72001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婷;鄧雪萌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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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體 行動 控制 裝置 以及 方法 | ||
1.一種車體行動控制裝置,該車體行動控制裝置組裝于包括多個車輪的車體,前述車體行動控制裝置的特征在于,具備:
制動機構,其控制車輪的行動;以及
控制部,其基于前述車體所行駛的路面的坡度值控制聯動制動動作,前述聯動制動動作在進行制動任意一個車輪的操作時,使用前述制動機構對多個車輪產生制動力,
前述控制部基于前述路面的坡度值,確定是否執行前述聯動制動動作。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體行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前述控制部基于前述路面的坡度值,使前述聯動制動動作中的分配給多個車輪的每一個的前述制動力的比率變化。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體行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前述控制部使分配給前述路面為上坡的狀態下的后輪的前述制動力的比率大于分配給前述路面不為上坡的狀態下的后輪的前述制動力的比率。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車體行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前述控制部在前述路面為上坡的狀態下,前述路面的坡度越大,使分配給后輪的前述制動力的比率越大。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體行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前述控制部使分配給前述路面為下坡的狀態下的前輪的前述制動力的比率大于分配給前述路面不為下坡的狀態下的前輪的前述制動力的比率。
6.如權利要求2或5所述的車體行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前述控制部在前述路面為下坡的狀態下,前述路面的坡度越大,使分配給前輪的前述制動力的比率越大。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體行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前述控制部在前述路面為下坡的狀態下,不使對后輪產生的前述制動力下降,使分配給前輪的前述制動力的比率變大。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體行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前述控制部在前述路面為下坡的狀態下,不使對后輪產生的前述制動力下降,使分配給前輪的前述制動力的比率變大。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體行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前述車體包括對前輪產生前述制動力的手柄桿和對后輪產生前述制動力的腳踏板,
前述控制部在前述車體的速度低于成為基準的速度且前述路面有坡度的情況下,在進行借助前述手柄桿實施的制動前輪的操作時,執行使對后輪產生的前述制動力增加的前述聯動制動動作。
10.一種車體行動的控制方法,
前述車體包括多個車輪,前述車體行動的控制方法的特征在于,
通過控制部基于前述車體所行駛的路面的坡度值控制聯動制動動作,前述聯動制動動作在進行制動任意一個車輪的操作時,使用控制車輪的行動的制動機構對多個車輪產生制動力,
前述控制部基于前述路面的坡度值,確定是否執行前述聯動制動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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