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鞋類物品的地面接合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34337.1 | 申請日: | 2016-05-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708465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20 |
| 發明(設計)人: | 邁克爾·S·阿莫斯;卡倫·S·丁莫夫;賴山德爾·福萊特;托馬斯·佛克森;約翰·赫德;沙恩·S·科哈楚;特洛伊·C·林德納;大衛·J·羅洛;亞當·薩斯;安德里亞·維奈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耐克創新有限合伙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3B5/00 | 分類號: | A43B5/00;A43B13/14;A43B13/20;A43B13/22;A43C15/00;A43C1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張華卿;鄭霞 |
| 地址: | 美國俄***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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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鞋類 物品 地面 接合 結構 | ||
用于鞋類物品的地面接合部件,包括:(a)外周界緣,其至少部分地限定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外周邊,其中,所述外周界緣限定朝上表面和與所述朝上表面反向的朝地表面,其中所述外周界緣至少在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前足支撐區域限定開放空間,且其中所述外周界緣的最后延伸范圍位于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弓部支撐區域或所述地面接合部件的前跟支撐區域之一內(和/或整個鞋底結構的這些區域處);和(b)支撐結構,其從所述外周界緣延伸并進入或至少部分地跨過所述開放空間。
對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本申請要求美國臨時專利申請62/165,584(其名稱為“用于鞋類物品的地面接合結構”,于2015年5月22日提交)的優先權。美國臨時專利申請62/165,584以其全文在此通過引用并入本文。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鞋類領域。更特別地,本發明各方面涉及運動鞋類物品和/或用于鞋類物品的地面接合結構,例如用于田徑賽事和/或較長距離跑步運動(例如3k、5k、10k、半程馬拉松,等等)中。
背景技術
術語/通用信息
首先,提供一些通用術語和信息,將有助于理解本說明書的各個部分和如在本文中所述的本發明方案。如前所述,本發明涉及鞋類領域。“鞋類”是指任何類型的足用穿著服飾,此用語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類型的鞋、靴、便鞋、涼鞋、夾趾拖鞋(thongs)、人字拖鞋、無跟拖鞋(mules)、平底拖鞋(scuffs)、涼拖(slippers)、運動專用鞋(例如,跑鞋、高爾夫鞋、網球鞋、棒球鞋、足球或橄欖球鞋、滑雪靴、籃球鞋、多功能訓練鞋,等等),和類似物。
圖1還提供了可用于解釋和理解本說明書和/或本發明各方面的信息。更具體地,圖1提供鞋類部件100的示意圖,其在此例示性示例中構成鞋類物品鞋底結構的一部分。下述中相同的通用定義和術語可適用于通常鞋類和/或適用于其它鞋類部件或其部分,例如鞋面、中底部件、外底部件、地面接合部件,等等。
首先,如圖1中所示,除非另行從上下文說明或澄清,在此使用的用詞“向前”或者“向前方向”是指:朝向鞋類結構或部件100的最前趾(FT)區域或沿朝向FT的方向。除非另行通過上下文說明或澄清,在此使用的用詞“向后”或者“向后方向”是指:朝向鞋類結構或部件100的最后跟區域(RH)或沿朝向RH的方向。除非另行通過上下文說明或澄清,在此使用的用詞“側方”或者“旁側”是指:鞋類結構或部件100的外側或“小趾”側。除非另行通過上下文說明或澄清,在此使用的用詞“內里”或“內里側”是指:鞋類結構或部件100的內側或“大趾”側。
而且,本發明的各種示例特征和方面可在此參照“縱向方向”和/或相對于鞋類部件100(例如鞋類鞋底結構)的“縱向長度”而公開或闡釋。如圖1中所示,“縱向方向”被確定為:從所關注鞋類部件100(在所示此示例中為鞋底結構或足支撐構件)的最后跟位置(圖1中的RH)向最前趾位置(圖1中的FT)延伸的線的方向。“縱向長度”L是從最后跟位置RH到最前趾位置FT測量的長度尺度。最后跟位置RH和最前趾位置FT可通過以下方式定位:當部件100(在所示此示例中例如為鞋底結構或足支撐構件,可選地作為鞋類物品或足接納裝置的一部分)在無載條件下(例如,除了可能的與部件100接合的鞋部件的重量/力之外,沒有重量或力施加于部件100)在水平支撐表面S上取向時,確定相對于前、后平行豎直平面VP的后跟和前趾切點。如果特定鞋類部件100的最前和/或最后位置構成線段(而非切點),則最前趾位置和/或最后跟位置構成對應線段的中點。如果特定鞋類部件100的最前和/或最后位置構成兩個或更多個分立的點或線段,則最前趾位置和/或最后跟位置構成連接于最遠分開和分離點的線段的中點和/或線段的最遠分開和分離的端點(而無論中點本身是否處于部件100結構上)。如果最前和/或最后位置構成一個或多個區域,則最前趾位置和/或最后跟位置構成所述區域或組合區域的地理中心(而無論地理中心本身是否處于部件100結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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