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防偽地標識物體的標簽和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21937.4 | 申請日: | 2016-04-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66416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17 |
| 發明(設計)人: | 托馬斯·沃爾夫;彼得·塞德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施賴納集團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F3/02 | 分類號: | G09F3/02 |
| 代理公司: | 11227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丁永凡;張春水 |
| 地址: | 德國歐博***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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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防偽 標識 物體 標簽 方法 | ||
提供一種用于標識物體的標簽(10),其中標簽(10)具有:可標記的多層復合件(1),在所述多層復合件中能夠構成有用于標識物體的可見的第一標記;粘接劑薄膜(3),借助所述粘接劑薄膜能夠將標簽(10)粘貼到物體上;和活性物質(4),所述活性物質在與物體的表面置于接觸時進入到物體的表面中和/或作用于物體的表面,其中活性物質(4)在標簽(10)的后側(10a)上在粘接劑薄膜(3)上或在粘接劑薄膜(3)之下設置在結構化的活性物質層(24)中,所述結構化的活性物質層(24)包括標簽(10)的底面的一個或多個子面區域(8),然而在標簽(10)的底面的剩余部分中空出,其中標簽(10)在其底面的剩余的子區域中在其整個層厚度之上沒有活性物質(4),使得所述標簽(10)在粘貼時選擇性地在結構化的活性物質層(24)的區域中使活性物質(4)與物體的表面置于接觸,其中結構化的活性物質層(24)的構造和/或輪廓以另一首先不可見的標記、標識或信息的形式構成,并且其中所述標簽(10)在結構化的活性物質層(24)和粘接劑薄膜(3)之間具有結構化的、降低附著性的層(27)和/或結構化的UV保護層(26),所述降低附著性的層和/或UV保護層與結構化的活性物質層(24)一致地結構化,與在粘接劑薄膜(3)上相比更強地附著在結構化的活性物質層(24)上。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一種用于標識物體的標簽以及一種用于制造至少一個這種標簽的方法。
背景技術
在完全不同的技術領域中制造、處理和/或繼續加工、應用或銷售物體,所述物體的表面永久地或者至少暫時地設有標簽,例如用于標識單獨的物體,所述標簽例如具有序列號或零件號,或者用于指示其他的特征、組成部分、應用目的、制造商數據或客戶數據或任意其他的信息或還簡單地用于安置符號。
例如,在非常不同的技術領域中制造、處理和/或繼續加工物體,所述物體借助漆層覆層或要借助漆層覆層。物體例如能夠全方位地用漆層覆蓋或涂漆,或物體的至少一側用漆層覆層,例如完全地或完整地或至少局部地覆層。特別地,物體的外側或可見的外面通常被涂漆,尤其在經受氣候影響或特意地選擇其用色的物體中如此。
為了能夠借助于標簽可靠地且持續地,即防偽地、不可逆地或持久地標識這種涂漆的物體,需要以適當的方式構成的標簽。
尤其對于車輛,尤其對于機動車和對于其組成部分、配件、供應件和備用件等需要適當的標簽,例如以便借此防偽地安置序列號、車輛識別碼(VIN;Vehicle IdentificationNumber)和其他的原產地和制造商說明以及檢查和許可標識。
這種說明、例如車輛識別碼VIN借助于自粘性的標簽或多或少防偽地施加,例如借助包含激光標記的彩色激光薄膜或黑白激光薄膜的標簽。然而,這種標簽能夠以欺詐意圖篡改、偽造、移除和/或通過其他標簽替代。在移除標簽之后,例如通常對于車輛零件的漆層或其他物體的表面而言在任何情況下不可容易判斷:是否且在哪里在其上之前安置有標簽。
在一些情況下,使用如下標簽,所述標簽的后側的粘接劑層由路瑪近、即由發光材料摻雜。在通過未授權人員移除標簽之后,至少能夠借助于UV燈發現:是否且在哪里標簽曾處于由漆、尤其由車輛漆構成的層上或曾處于表面上。然而此外,除了顯而易見地發生過篡改嘗試之外,其他的結論幾乎是不可能的。然而篡改也能夠如下進行:模仿這種標簽的發光輪廓,即事后在車輛零件的車輛漆上產生。于是,僅可難于確定是否為認證的VIN標簽的真的壓痕或僅為偽造的或模仿的VIN標簽壓痕。此外,在即使真的VIN標簽的發光壓痕的情況下,在相對短的時間之后,發光效果下降;典型地,在幾個月之內,使得標簽的輪廓最后完全消失。
此外,存在如下標簽,在所述標簽中包含用于可見地證明常見溶劑的證明介質,所述溶劑已經用于從車輛零件欺詐性地移除標簽。然而,這種標簽僅在如下情況下才提供篡改證明:在篡改嘗試時也使用溶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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