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非水電解液蓄電元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14588.3 | 申請日: | 2016-02-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08731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3-06 |
| 發明(設計)人: | 阿部奈緒人;伊藤良夫;壇達也;荒木由佳;武下宗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理光 |
| 主分類號: | H01M10/0566 | 分類號: | H01M10/0566;H01G11/06;H01G11/32;H01G11/42;H01M4/133;H01M4/58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宋莉;肖靖泉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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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水電 解液蓄電 元件 | ||
1.非水電解液蓄電元件,其包括:
正極,其包括能夠插入和放出陰離子的正極活性物質;
負極,其包括能夠插入和放出陽離子的負極活性物質;和
非水電解液,
其中正極活性物質為具有擁有三維網絡結構的連通中孔的多孔碳,所述中孔是指具有2nm至50nm直徑的孔,且
其中包括正極活性物質的正極膜的由下式(1)定義的截面厚度的變化率小于45%,
其中式(1)中的充電-放電是其中以4.5V的截止電壓進行充電且以1.5V的截止電壓進行放電的50次循環的充電-放電。
2.根據權利要求1的非水電解液蓄電元件,
其中所述截面厚度的變化率為20%或更小。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非水電解液蓄電元件,
其中在非水電解液蓄電元件的充電-放電條件下,所述非水電解液蓄電元件的放電容量為50mAh/g至140mAh/g。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非水電解液蓄電元件,
其中所述多孔碳的BET比表面積為50m2/g至2,000m2/g,且所述多孔碳的孔容為0.2mL/g至2.3mL/g。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非水電解液蓄電元件,
其中所述非水電解液通過將鋰鹽溶解在非水溶劑中而形成。
6.根據權利要求5的非水電解液蓄電元件,
其中所述非水溶劑為選自碳酸二甲酯(DMC)、碳酸亞乙酯(EC)和碳酸氟代亞乙酯(FEC)的至少一種。
7.根據權利要求5的非水電解液蓄電元件,
其中所述鋰鹽為LiPF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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