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處理基材以改善其對于惡臭分子的行為的方法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680007661.4 | 申請日: | 2016-0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08356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26 |
| 發(fā)明(設計)人: | L·科尼奧克斯;J·N·阿夫里爾;C·格熱拉考夫斯基;J·皮斯科爾斯基 | 申請(專利權)人: | 戴卡特隆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D06M13/192 | 分類號: | D06M13/192;D06M13/513;D06M16/00;D06M101/32 |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72003 | 代理人: | 于磊,張福根 |
| 地址: | 法國維***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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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處理 基材 改善 對于 惡臭 分子 行為 方法 | ||
1.一種處理基材以改善其吸收惡臭分子、特別是與汗液相關的惡臭分子的性能的方法,所述方法的特征在于,其包括以下步驟:
i)制備酸性含水組合物,其包含至少一種具有至少兩個可水解烷氧基的有機硅烷A和至少一種包含至少四個-COOH羧基的主要多元羧酸B或其相應的包含至少四個-COO-CO基團的酸酐;所述至少一種有機硅烷A的重量與所述至少一種主要多元羧酸B或其相應的酸酐的重量之比為0.8至1.2;
ii)將所述組合物施加在所述基材上;和
iii)將包含所述組合物的所述基材加熱至高于或等于120℃、優(yōu)選高于或等于130℃的溫度,以使所述有機硅烷A與至少所述主要多元羧酸B或其相應的酸酐聚合。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硅烷A包含至少三個烷氧基。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硅烷是環(huán)氧有機硅烷。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環(huán)氧有機硅烷A選自:γ-環(huán)氧丙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γ-環(huán)氧丙氧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γ-環(huán)氧丙氧基丙基甲基二甲氧基硅烷和γ-環(huán)氧丙氧基丙基甲基二乙氧基硅烷。
5.根據(jù)任一項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要多元羧酸B為1,2,3,4-丁烷四羧酸或其相應的酸酐。
6.根據(jù)任一項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含水組合物包含相對于其干重(g)的總重量(g)至少20重量%(g)、優(yōu)選至少30重量%(g)、更優(yōu)選至少40重量%的所述至少一種有機硅烷A。
7.根據(jù)任一項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含水組合物包含相對于其干重的總重量(g)至少20重量%、優(yōu)選至少30重量%、更優(yōu)選至少40重量%的所述至少一種主要羧酸B或其相應的酸酐。
8.根據(jù)任一項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加熱步驟iii)結束時,按所述含水組合物的干物質計,所述基材的重量增加(g)為大于或等于1%,優(yōu)選大于或等于3%。
9.根據(jù)任一項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材由一種或多種合成材料制成,所述合成材料特別是選自: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聚丙烯、聚乙烯、聚酰胺6-6、聚酰胺6、聚酰胺12、聚酰胺4-6、聚丙烯腈、聚丙烯酸物、彈力纖維、聚氨酯、聚對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或其混合物。
10.根據(jù)任一項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材由一種或多種人造材料制成,所述人造材料特別是選自:粘膠纖維、莫代爾、萊賽爾、銅氨纖維(人造絲)、天絲及其混合物。
11.根據(jù)權利要求9或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材是包含由所述合成材料和/或所述人造材料制成的紗線和/或纖維的紡織品元件。
12.含水組合物用于向基材提供氣味吸收性能的用途,所述含水組合物包含至少一種具有至少一個可水解基團的有機硅烷A和至少一種包含至少四個-COO羧基的主要多元羧酸B或其相應的酸酐;所述至少一種有機硅烷A的重量與所述至少一種主要多元羧酸B或其相應的酸酐的重量之比為0.8至1.2。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材由一種或多種合成材料和/或人造材料制成,并且所述有機硅烷A選自環(huán)氧三烷氧基硅烷和環(huán)氧二烷氧基硅烷。
14.一種通過進行權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而獲得的基材,其特征在于,應用2014年3月的名稱為“紡織品-除臭性能的測定-第3部分:氣相色譜法”的ISO 17299-3:2014標準進行測量,所述基材具有大于或等于65%的氣味減少率。
15.根據(jù)權利要求14所述的基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材是紡織品元件,所述紡織品元件包含相對于其總重量至少15重量%的由一種或多種合成材料制成的纖維紡紗和/或復絲紗和/或纖維或泡沫層,所述合成材料特別是選自: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聚丙烯、聚乙烯、聚酰胺6-6、聚酰胺6、聚酰胺12、聚酰胺4-6、聚丙烯腈、聚丙烯酸物、彈力纖維、聚氨酯、聚對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及其混合物。
16.根據(jù)權利要求14所述的基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材是紡織品元件,所述紡織品元件包含相對于其總重量至少15重量%的由一種或多種人造材料制成的纖維紡紗和/或復絲紗和/或纖維或泡沫層,所述人造材料特別是選自:粘膠纖維、莫代爾、萊賽爾、銅氨纖維、天絲及其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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