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手表外殼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05715.3 | 申請日: | 2016-01-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0947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05 |
| 發明(設計)人: | F·維耶諾;M·伯西;J·維耶曼;T·朗貝;J-P·卡薩爾;C·贊納托;D·吉拉爾丁;R·容凱;A·普呂東;L·博耶 | 申請(專利權)人: | 卡地亞國際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4B3/04 | 分類號: | G04B3/04;G04B37/18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李隆濤 |
| 地址: | 瑞士施***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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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手表 外殼 | ||
1.手表外殼,所述外殼安裝有可旋轉的并且能夠軸向地移動的上發條冠,所述上發條冠包括頭部和心軸(4),所述頭部能夠從外殼的外部觸及,所述心軸與頭部成一體并穿過手表外殼的壁,以便連接到相對于手表外殼徑向延伸的上發條桿,手表外殼包括用于將上發條冠分度的分度裝置,所述裝置允許將上發條冠繞著其心軸(4)旋轉地分度并且取決于上發條冠的軸向位置而起作用或不起作用,
其特征在于,
用于對上發條冠進行分度的所述分度裝置完全定位在外殼中,并且包括由上發條冠的心軸(4)承載的第一部分以及安裝在手表外殼中的第二部分,所述分度裝置的第二部分包括與所述第一部分相配合的至少一個分度元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表外殼,其特征在于,分度裝置在上發條冠處于上發條位置0時起作用。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手表外殼,其特征在于,分度裝置在上發條冠處于設定時間的位置2時不起作用。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手表外殼,其特征在于,分度裝置在上發條冠處于用于設定月份的日期的位置1時起作用。
5.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手表外殼,其特征在于,分度裝置的第二部分包括彼此徑向相對的至少兩個分度元件。
6.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手表外殼,其特征在于,分度裝置的第二部分的每個分度元件由至少一個彈性限位元件形成,所述彈性限位元件安裝在外殼中抵靠上發條冠的心軸的外周面。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手表外殼,其特征在于,分度裝置的第一部分由在上發條冠的心軸(4)的第一部分(4.1)中制造的至少一個縱向凹槽(4.3)構成,所述心軸(4)的形成所述心軸的端部的第二部分(4.2)的直徑小于其第一部分(4.1)的直徑。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手表外殼,其特征在于,當上發條冠的頭部(1)處于與外殼(B)的結構部(2、3)對齊的上發條位置0時,至少一個彈性限位元件在至少一個凹槽(4.3)的底部處抵靠心軸(4)的第一部分(4.1)。
9.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手表外殼,其特征在于,分度裝置包括兩個彈性限位元件和兩個凹槽(4.3)。
10.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手表外殼,其特征在于,上發條冠的頭部(1)是非圓柱形的。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手表外殼,其特征在于,上發條冠的頭部(1)是大體矩形的。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手表外殼,其特征在于,上發條冠的頭部(1)是細長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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