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手機外置補光傳感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621370563.0 | 申請日: | 2016-1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743349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12 |
| 發明(設計)人: | 劉思健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市紫霏洋電子產品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725 | 分類號: | H04M1/725;H04M1/21;H04N5/235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州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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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手機 外置 傳感器 | ||
1.一種手機外置補光傳感器,包括有傳感器主體(1)和內置電源,其特征是:所述的傳感器主體(1)設置在手機閃光燈(2)對應位置處,所述的傳感器主體(1)包括有光感應器(11)和通信模塊(12),所述的光感應器(11)用于感應手機閃光燈(2)開啟或/和攝影區域的燈光亮度,所述的通信模塊(12)為傳感器主體(1)通過光感應器(11)感應手機閃光燈(2)開啟或/和攝影區域的燈光亮度后與外置補光燈(3)建立通訊的控制模塊,通過通信模塊(12)進行控制操作外置補光燈(3)的開啟功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機外置補光傳感器,其特征是:所述的傳感器主體(1)設在手機閃光燈(2)的一側位置或正面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機外置補光傳感器,其特征是:所述的傳感器主體(1)設置在手機閃光燈(2)旁的手機機體(4)上或手機機體(4)的外殼/外套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機外置補光傳感器,其特征是:所述的傳感器主體(1)包括有一固定殼體(13),固定殼體(13)上設有一光感應器(11)的感應窗(14),該感應窗(14)與手機閃光燈(2)位置對應。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手機外置補光傳感器,其特征是:所述的感應窗(14)為設置在固定殼體(13)一側的開口,該開口位于手機閃光燈(2)一側位置處與手機閃光燈(2)對應,形成手機閃光燈(2)和外置補光燈(3)并行使用的光照裝置。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手機外置補光傳感器,其特征是:所述的感應窗(14)為設置在固定殼體(13)底面的開口,該開口位于手機閃光燈(2)正面位置,將手機閃光燈(2)內置在固定殼體(13)的開口內,使外置補光燈(3)形成替換手機閃光燈(2)的光照裝置。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手機外置補光傳感器,其特征是:所述的固定殼體(13)為長形塊狀,固定殼體(13)一邊位置設有一透光孔(131),所述的感應窗(14)為設置在固定殼體(13)另一邊位置一側表面的開口,所述的透光孔(131)位于手機閃光燈(2)位置用于手機閃光燈(2)透光照明,形成手機閃光燈(2)和外置補光燈(3)并行使用的光照裝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機外置補光傳感器,其特征是:所述的光感應器(11)為光傳感器或/和光線光感應器。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機外置補光傳感器,其特征是:所述的外置補光燈(3)為外置于手機的燈光照明設備。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機外置補光傳感器,其特征是:所述的通信模塊(12)為傳感器主體(1)和外置補光燈(3)之間采用射頻或藍牙傳送的無線通信模塊,或所述的通信模塊(12)為傳感器主體(1)和外置補光燈(3)之間采用數據線連接的有線通信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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