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密集烤房裝煙卸煙用梯子有效
| 申請號: | 201621255680.2 | 申請日: | 2016-1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448760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29 |
| 發明(設計)人: | 王勇軍;樊幫傲;常劍波;祁春苗;朱順成;王江朝;楊芳;郭春麗;王志軍;劉大雙;關衛東;孫金鎖;張繼帥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門峽市煙草公司盧氏縣分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6C1/397 | 分類號: | E06C1/397;E06C1/28;E06C7/08;E06C7/00;B60T1/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匯智勝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346 | 代理人: | 朱登河 |
| 地址: | 472200 河***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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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密集 烤房裝煙卸煙用 梯子 | ||
1.一種密集烤房裝煙卸煙用梯子,其特征在于,包括:
基座,其具有方形底部,所述方形底部的四個角分別安裝有輪子;
至少四個踏板,其呈階梯狀安裝在所述基座上;
剎車系統,其包括設置在所述踏板上的剎車壓塊,設置在所述輪子上方的制動組件,連接所述制動組件和所述剎車壓塊的剎車線;操作者通過踩壓所述剎車壓塊啟動所述制動組件制動所述輪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密集烤房裝煙卸煙用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為框架結構,其方形底部由四個水平梁構造而成,在所述方形底部的尾端固接有平行的兩個豎直梁,所述方形底部的首端與所述豎直梁之間設置有階梯狀的斜梁,所述斜梁上放置所述至少四個踏板。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密集烤房裝煙卸煙用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組件包括:
剎車軸,其設置在所述輪子上方;
剎車支架,其包括兩個制動臂,所述兩個制動臂交叉樞接至所述剎車軸上,所述制動臂的一端連接所述剎車線,另一端上設置有剎車塊,所述剎車塊位于所述輪子的輪轂處;
扭力彈簧,其套設在所述剎車軸上,兩端分別固定在所述制動臂上;所述剎車線拉動所述制動臂閉合將所述剎車塊壓向所述輪子實現制動;松開所述剎車線后,在扭力彈簧的回復力作用下,所述制動臂回復初始狀態,所述剎車塊遠離所述輪子,關閉制動。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密集烤房裝煙卸煙用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剎車線包括:
第一線段,其一端固接至所述制動臂的一端;
第二線段,其一端連接至所述剎車壓塊上;
連接盤,其連接所述第一線段和第二線段,所述連接盤上開設有多個連接孔,所述第一線段的另一端以及第二線段的另一端均連接至所述連接孔內。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密集烤房裝煙卸煙用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線段通過一齒輪連接所述剎車壓塊;
所述剎車壓塊為長條狀,所述剎車壓塊的側面上開設有齒紋;所述齒紋 配合所述齒輪,當下壓所述剎車壓塊時,所述齒輪發生轉動,拉動第二線段和第一線段,實現所述制動臂的閉合。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密集烤房裝煙卸煙用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剎車壓塊為至少四個,分別設置在每個踏板上;
所述第二線段為四條,分別連接所述剎車壓塊至所述連接盤上。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密集烤房裝煙卸煙用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的寬度為35cm、長度為35-40cm、高度為35-40cm。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密集烤房裝煙卸煙用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高130-150cm。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密集烤房裝煙卸煙用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為中空箱體,所述中空箱體具有階梯狀的側面,所述踏板設置在所述側面上。
10.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密集烤房裝煙卸煙用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為角鋼材料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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