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預防近視裝置及預防近視設備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621197555.0 | 申請日: | 2016-11-0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331567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7-14 |
| 發(fā)明(設計)人: | 葉榮;譚航;侯建友;向清松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師范學院 |
| 主分類號: | G08B21/24 | 分類號: | G08B21/24;G05B19/042;G01V8/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371 | 代理人: | 王術蘭 |
| 地址: | 610000 四川***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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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預防 近視 裝置 設備 | ||
1.一種預防近視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紅外對管、第二紅外對管、控制電路以及電機,所述控制電路分別連接所述第一紅外對管、所述第二紅外對管以及所述電機,所述第一紅外對管用于在當發(fā)出的第一紅外線被人體反射時發(fā)送第一啟動信號至所述控制電路,所述控制電路用于接收到所述第一啟動信號后啟動并控制所述第二紅外對管啟動,所述第二紅外對管啟動后用于在當發(fā)出的第二紅外線被人體反射時發(fā)送第二啟動信號給所述控制電路,所述控制電路用于接收到所述第二啟動信號后控制所述電機運行。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防近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紅外對管啟動后還用于在當發(fā)出的第二紅外線未被人體反射時發(fā)送停止信號給所述控制電路,所述控制電路用于接收到所述停止信號后控制所述電機停止運行。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防近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電路包括單片機、第一繼電器以及第二繼電器,所述單片機連接所述第二紅外對管、所述第一繼電器以及第二繼電器,所述第一繼電器連接所述第一紅外對管,所述第二繼電器連接所述電機。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預防近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紅外對管用于在當發(fā)出的第一紅外線被人體反射時發(fā)送所述第一啟動信號觸發(fā)所述第一繼電器,所述第一繼電器用于接收到所述第一啟動信號后啟動并導通所述單片機以及和所述單片機連接的所述第二紅外管、所述第二繼電器以及所述電機。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預防近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紅外對管啟動后用于在當發(fā)出的所述第二紅外線被人體反射時發(fā)送所述第二啟動信號給所述單片機,所述單片機用于接收到所述第二啟動信號后發(fā)送第一控制信號至所述第二繼電器,所述第二繼電器用于接收到所述第一控 制信號后控制所述電機運行。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預防近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紅外對管啟動后還用于在所發(fā)出的所述第二紅外線未被人體反射時發(fā)送停止信號給所述單片機,所述單片機用于接收到所述停止信號后發(fā)送第二控制信號至所述第二繼電器,所述第二繼電器用于接收到所述第二控制信號后控制所述電機停止運行。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預防近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為振動電機。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防近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紅外對管和所述第二紅外對管間的角度可調節(jié)。
9.一種預防近視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預防近視裝置、光電池以及殼體,所述光電池與所述預防近視裝置連接為所述預防近視裝置供電,所述殼體包裹所述預防近視裝置。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預防近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光電池設置于所述殼體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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