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兒童床有效
| 申請號: | 201621194081.4 | 申請日: | 2016-11-0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612463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07 |
| 發明(設計)人: | 張立風 | 申請(專利權)人: | 好孩子兒童用品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D7/02 | 分類號: | A47D7/02 |
| 代理公司: | 蘇州創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32103 | 代理人: | 孫仿衛,郝彩華 |
| 地址: | 215331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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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兒童床 | ||
1.一種兒童床,包括床圍欄和設置在所述床圍欄上的床墊,其特征在于:所述床圍欄包括護欄組件和腳撐桿組件,所述護欄組件能夠調節高度地設置在所述床墊的側邊,所述床墊設置在所述腳撐桿組件上,所述兒童床還包括連接件,所述兒童床至少具有兩種使用狀態,當所述兒童床處于第一使用狀態時,所述連接件的兩端部分別與所述護欄組件和所述腳撐桿組件固定連接,當所述兒童床處于第二使用狀態時,所述連接件與所述護欄組件和所述腳撐桿組件分離,所述護欄組件與所述腳撐桿組件固定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床,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包括相交呈L型的長連桿和短連桿,所述長連桿的長度大于所述短連桿的長度,當所述兒童床處于第一使用狀態時,所述連接件具有兩種工作狀態,當所述連接件處于第一工作狀態時,所述長連桿的兩端部分別與所述護欄組件和所述腳撐桿組件固定連接;當所述連接件處于第二工作狀態時,所述短連桿的兩端部分別與所述護欄組件和所述腳撐桿組件固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兒童床,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連接件處于第一工作狀態時,所述短連桿位于所述腳撐桿組件的上方且與所述腳撐桿組件固定連接,當所述連接件處于第二工作狀態時,所述長連桿位于所述腳撐桿組件的上方且與所述腳撐桿組件固定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兒童床,其特征在于:所述護欄組件上設有用于與所述長連桿、所述短連桿和所述腳撐桿相連接的鎖銷,所述長連桿、所述短連桿和所述腳撐桿上均設有與所述鎖銷相配合的銷孔,所述鎖銷穿設在所述銷孔中,不需拆卸所述鎖銷便能夠將所述鎖銷與所述銷孔分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兒童床,其特征在于:所述鎖銷包括螺桿和設置在所述螺桿的一端部的螺帽,所述螺桿的另一端部與所述護欄組件通過螺紋連接,所述螺帽壓緊在所述長連桿、所述短連桿或所述腳撐桿組件上,所述螺帽的直徑大于所述螺桿的直徑,所述銷孔包括相連通的第一銷孔和第二銷孔,所述第一銷孔能夠供所述螺桿穿過而不能供所述螺帽穿過,所述第二銷孔能夠供所述螺帽穿過。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床,其特征在于:所述腳撐桿包括相交呈L型的底撐桿和豎桿,所述底撐桿沿水平方向延伸,所述豎桿沿豎直方向延伸,所述底撐桿支撐于所述床墊的下方,所述豎桿位于所述床墊的側邊,當所述兒童床處于第一使用狀態時,所述連接件的兩端部分別與所述護欄組件和所述豎桿固定連接,當所述兒童床處于第二使用狀態時,所述連接件與所述護欄組件和所述腳撐桿組件分離,所述護欄組件與所述豎桿固定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床,其特征在于:所述護欄組件包括圍桿和關節,所述圍桿能夠轉動地連接在所述關節上,所述護欄組件還包括用于將所述圍桿與所述關節的相對位置鎖定的鎖定機構和使所述鎖定機構解鎖的解鎖機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兒童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兒童床具有展開和折疊狀態,當所述兒童床處于展開狀態時,所述圍桿位于所述腳撐桿組件的上方,當所述兒童床折疊時,所述圍桿相對所述關節向所述床墊外側并向下翻轉與所述腳撐桿組件靠攏。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兒童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圍桿呈U字型結構,所述關節分別設置在U字型的兩端部,所述護欄組件還包括兩端部分別與兩個所述關節相固定連接的橫撐。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兒童床還包括固定設置在所述腳撐桿組件上的防滑墊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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