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格構式構架柱與A型構架柱相結合的構架有效
| 申請號: | 201621103944.2 | 申請日: | 2016-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144246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03 |
| 發明(設計)人: | 吳偉康;朱雯瑞;鄭孝清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華東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H12/10 | 分類號: | E04H12/10;E04B1/19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一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31266 | 代理人: | 姜龍,翁霞 |
| 地址: | 200063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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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格構式 構架 相結合 | ||
1.一種格構式構架柱與A型構架柱相結合的構架,其特征在于,包括:格構式構架柱和A型構架柱,所述格構式構架柱和A型構架柱構成結構體系構架;
所述構架兩端和中間處設有所述格構式構架柱,所述A型構架柱位于兩端的格構式構架柱和中間的格構式構架柱之間;
所述格構式構架柱和A型構架柱之間及所述A型構架柱之間均設有構架梁;
所述格構式構架柱結構形式為變截面格構柱,根開上小下大;
所述格構式構架柱上方接格構式避雷針;以及
所述格構式構架柱與A型構架柱采用地腳螺栓與基礎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格構式構架柱與格構式避雷針總高度為20-70m,所述A型構架柱高度為10-30m;以及
所述格構式避雷針在最上方1-5m針尖部分為鋼管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構架梁采用構架三角形斷面格構式鋼梁。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構架梁與所述格構式構架柱和A型構架柱連接節點均采用螺栓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格構式構架柱主材均使用鋼管構件,所述格構式構架柱的斜材采用鋼管構件以插板連接,所述格構式避雷針的斜材使用角鋼以螺栓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構架基礎包括:錨板、地腳螺栓、固定環、第一緊固螺母、第二緊固螺母、柱底板和下調節螺母;
所述錨板位于基礎一次完成面下方;
所述固定環位于所述基礎一次完成面上方,所述柱底板位于所述固定環上方;
所述地腳螺栓從所述基礎一次完成面上方向下依次垂直插入并穿過所述柱底板、固定環和錨板;
所述錨板與地腳螺栓的連接處上方和下方均設有所述第一緊固螺母,用于緊固所述錨板;
所述固定環與地腳螺栓的連接處下方設有所述下調節螺母,用于緊固所述固定環和調節所述固定環與基礎一次完成面之間的距離;以及
所述柱底板與地腳螺栓的連接處上方設有所述第二緊固螺母,用于緊固所述柱底板。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環與下調節螺母之間設有墊圈;
所述柱底板與第二緊固螺母之間設有上螺栓墊板;以及
所述上螺栓墊板與第二緊固螺母之間設有墊圈。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環與錨板之間設有澆筑的混凝土;以及
所述固定環與基礎一次完成面之間設有排水管。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礎一次完成面設有坑槽;以及
所述柱底板下方設有抗剪件。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柱底板上設有所述構架的柱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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