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SCR法煙氣脫硝噴氨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620862807.0 | 申請日: | 2016-08-1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139018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03 |
| 發明(設計)人: | 劉玉新;陸生寬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唐環境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90 | 分類號: | B01D53/90;B01D53/5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君尚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200 | 代理人: | 余長江 |
| 地址: | 100097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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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scr 煙氣 脫硝噴氨 系統 | ||
1.一種SCR法煙氣脫硝噴氨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依次連接的一氨氣空氣混合裝置及一噴氨格柵;
所述氨氣空氣混合裝置,包括:
一混合器本體,所述混合器本體的一側連接一空氣入口段,另一側連接一混合氣體出口段;
伸入所述混合器本體且靠近所述空氣入口段的一氨氣噴管,所述氨氣噴管的噴射方向指向所述混合氣體出口,且氨氣噴管的出口段與所述混合器本體軸線一致并位于混合器本體的中心位置;
所述混合器本體的內壁上設有多塊導流葉片,所述導流葉片分別交錯布置于所述混合器本體的兩側;
所述導流葉片未與所述混合器本體的內壁連接的一側的邊緣開設有均布的多個細長槽;各導流葉片上開設的細長槽的長度與該導流葉片與所述氨氣噴管的距離呈反比;
所述噴氨格柵包括:
一噴氨主管;
與所述噴氨主管連通的多根分流支管;
各分流支管分別連通多個H型骨架管;
各所述H型骨架管上均安裝有若干噴嘴;
各所述噴嘴內設有一擾動件,該擾動件位于所述噴嘴的一軸向平分面,其兩側邊分別與所述噴嘴的內壁連接,其截面為一箭頭狀,該箭頭的指向與所述噴嘴的噴射方向相反;在所述噴嘴設置所述擾動件的一段,設有若干斜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SCR法煙氣脫硝噴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斜孔的軸線與所述噴嘴軸線形成一小于90°的夾角。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SCR法煙氣脫硝噴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各分流支管上均設有調節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SCR法煙氣脫硝噴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葉片均與所述混合器本體的內壁形成一夾角,所述夾角的角度范圍為60°至90°。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SCR法煙氣脫硝噴氨系統,其特征在于,相鄰的所述導流葉片之間的軸向間距相等,均為所述混合器本體的寬度或直徑的0.45至0.65倍。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SCR法煙氣脫硝噴氨系統,其特征在于,距離氨氣噴管的噴口最近的導流葉片之間的軸向間距為混合器本體的寬度或直徑的7.5%至15%。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SCR法煙氣脫硝噴氨系統,其特征在于,距離所述氨氣噴管的噴嘴最近的兩片導流葉片之間的一基準間距為混合器本體的寬度或直徑的0.45至0.65倍;相鄰的所述導流葉片之間的間距沿氨氣噴管的噴射方向依次增大,依次增大的長度為所述基準間距的10%至15%。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SCR法煙氣脫硝噴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葉片與所述混合器本體的內壁連接的一側的邊緣開設有至少一通孔;所述通孔的數量為單數,不超過7個,沿所述導流葉片與所述混合器本體的內壁連接的一側的邊緣均布。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SCR法煙氣脫硝噴氨系統,其特征在于,單片所述導流葉片上所述細長槽的開槽數量為12至25個。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SCR法煙氣脫硝噴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細長槽的長度為混合器本體的寬度或直徑的5%至8%,所述細長槽的寬度為1mm至3.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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