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水壺有效
| 申請號: | 201620858753.0 | 申請日: | 2016-08-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151220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10 |
| 發明(設計)人: | 王超;張林峰;郭炳輝;唐愛紅;鄧志龍;張俊強;王柏風;呂越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27/21 | 分類號: | A47J27/21;A47J27/56;A47J36/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240 | 代理人: | 趙囡囡,鄒秋爽 |
| 地址: | 519070 ***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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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水壺 | ||
1.一種水壺,其特征在于,包括:
壺體(10),具有第一出水口(11);
壺蓋(20),蓋設在所述壺體(10)上;
旋鈕(30),可樞轉地設置在所述壺蓋(20)上,所述旋鈕(30)具有開蓋位置、關閉位置以及出水位置,
當所述旋鈕(30)不受外力時,所述旋鈕(30)位于所述關閉位置,所述第一出水口(11)與所述壺體(10)的內部不連通,當所述旋鈕(30)轉動至所述開蓋位置時,所述壺蓋(20)能夠與所述壺體(10)相分離,當所述旋鈕(30)轉動至所述出水位置時,所述第一出水口(11)與所述壺體(10)的內部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壺還包括:
鎖扣(40),設置在所述壺蓋(20)上并被所述旋鈕(30)驅動,所述壺體(10)上設置有與所述鎖扣(40)相配合的限位部,
當所述旋鈕(30)轉動至所述開蓋位置時,所述鎖扣(40)處于與所述限位部相分離的解鎖位置,當所述旋鈕(30)離開所述開蓋位置時,所述鎖扣(40)處于突出于所述壺蓋(20)的側壁并處于被所述限位部限位的鎖定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為設置在所述壺體(10)的側壁上的限位凹槽(12)。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壺還包括傳動部件,所述旋鈕(30)通過所述傳動部件驅動所述鎖扣(40)在所述解鎖位置和所述鎖定位置之間切換。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部件包括連桿(51),所述鎖扣(40)上設置有配合部,所述連桿(51)的第一端與所述旋鈕(30)活動連接,所述連桿(51)的第二端與所述配合部活動連接,當所述連桿(51)向所述配合部施加遠離所述限位部的力時,所述鎖扣(40)沿遠離所述限位部的方向移動至所述解鎖位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部為配合長孔(41)或者配合凹槽,所述連桿(51)的第二端可滑動地設置在所述配合長孔(41)或者所述配合凹槽內。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壺蓋(20)內設置有鎖扣導向部,所述鎖扣導向部與所述鎖扣(40)配合以使所述鎖扣(40)沿預定方向移動。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扣導向部為間隔設置的兩個導向板(222),所述鎖扣(40)位于所述兩個導向板(222)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壺蓋(20)包括相互扣合的面蓋(21)和底蓋(22),所述鎖扣(40)設置在所述底蓋(22)和面蓋(21)之間,所述底蓋(22)的側壁上設置有避讓所述鎖扣(40)的避讓口(221)。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部件還包括樞軸(521),所述樞軸(521)的第一端被所述旋鈕(30)驅動,所述樞軸(521)的第二端與所述壺蓋(20)可樞轉地連接,所述連桿(51)的第一端與所述樞軸(521)連接。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壺還包括彈性件(60),所述彈性件(60)的第一端與所述旋鈕(30)連接,所述彈性件(60)的第二端與所述壺蓋(20)配合,所述壺蓋(20)上具有與所述彈性件(60)的第二端配合的限位結構,當所述旋鈕(30)處于所述開蓋位置或所述關閉位置或所述出水位置時,所述彈性件(60)的第二端與所述限位結構配合。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件(60)的第二端上設置有向上延伸的第一凸柱(61),所述限位結構包括沿所述壺蓋(20)的周向間隔設置的第一限位孔(212)、第二限位孔(213)以及第三限位孔(214),當所述旋鈕(30)處于所述開蓋位置時,所述第一凸柱(61)被限位在所述第一限位孔(212)內,當所述旋鈕(30)處于所述關閉位置時,所述第一凸柱(61)被限位在所述第二限位孔(213)內,當所述旋鈕(30)處于所述出水位置時,所述第一凸柱(61)被限位在所述第三限位孔(214)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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