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通信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620831341.8 | 申請日: | 2016-08-0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165046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10 |
| 發明(設計)人: | 劉亮;張永春;林亞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飛利浦照明(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5K5/04 | 分類號: | H05K5/04;H05K5/06;H05K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11256 | 代理人: | 李輝,黃海鳴 |
| 地址: | 200233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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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通信 裝置 | ||
1.一種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金屬外殼(1);
蓋(2),由電磁波可穿透的材料制成,并安裝在所述金屬外殼(1)的表面上并從所述金屬外殼(1)的表面上突起;
其中,所述蓋(2)具有與所述金屬外殼(1)的內部連通的內部空間,在所述蓋(2)的所述內部空間中安裝有用于接收無線電信號的信號接收裝置(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蓋(2)具有封閉的第一端和開口的第二端,在所述蓋(2)的第二端上具有螺紋區(21),在所述螺紋區(21)與所述蓋(2)的第一端之間具有凸緣(22),所述蓋(2)的螺紋區(21)伸入所述金屬外殼(1)的內部,鎖緊螺母(4)在所述金屬外殼(1)的內部與所述蓋(2)的螺紋區(21)配合,以使得所述蓋(2)的凸緣(22)在所述金屬外殼(1)的外部抵靠所述金屬外殼(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蓋(2)的凸緣(22)與所述金屬外殼(1)之間設有密封圈(5)。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蓋(2)的內側具有卡槽,所述信號接收裝置(3)固定在所述卡槽中。
5.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蓋(2)的內部空間中填充有密封膠。
6.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接收裝置(3)為信號接收電路板或信號接收天線。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接收裝置(3)包括以下無線電信號中的一種或多種的接收電路:近場通信信號、WIFI信號、藍牙信號、ZigBee信號。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金屬外殼(1)中容納有用于處理所述信號接收裝置(3)接收的無線電信號的主電路器件(6),所述信號接收裝置(3)與所述主電路器件(6)導電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2-3中任一項所述的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外殼(1)包括一側具有開口的金屬盒體(11)和單獨的金屬板(12),所述金屬板(12)被緊固到所述金屬盒體(11)以密封所述開口;在所述金屬板(12)中具有安裝孔(13),所述蓋(2)的第二端穿過所述安裝孔(13)伸入所述金屬外殼(1)的內部。
10.根據權利要求1-3和7-8中任一項所述的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裝置為用于控制照明裝置的電源驅動器,所述電源驅動器被配置為基于所接收的無線電信號來控制所述照明裝置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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