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于制備食物的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620744853.0 | 申請日: | 2016-07-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507804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22 |
| 發明(設計)人: | S·H·索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皇家飛利浦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37/06 | 分類號: | A47J37/06;A21B1/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11256 | 代理人: | 鄭立柱 |
| 地址: | 荷蘭艾恩***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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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制備 食物 設備 | ||
1.一種用于制備食物的設備(1、20、30、40、50),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2);
布置在所述殼體(2)中的食物制備室(3);
食物制備容器(14),所述食物制備容器(14)至少部分地限定所述食物制備室(3)并且能夠從所述殼體(2)移除;所述食物制備容器(14)包括被間隙(17)分開的內殼(15)和外殼(16),并且所述內殼(15)包括穿孔的基部(15A)和上排放開口;
風扇(4),所述風扇(4)使空氣在所述食物制備容器(14)中循環流通,接連地通過所述穿孔的基部(15A)、所述上排放開口和所述間隙(17);以及
加熱單元(5、31、51),所述加熱單元(5、31、51)包括用于加熱被所述風扇(4)循環流通的空氣的加熱元件(6),其中所述加熱單元(5、31、51)能夠可移除地從所述殼體(2)拆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1、20、30、50),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單元(5、31、51)和所述殼體(2)適于限定相對于彼此的平移運動(A1、A2、A3)。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1、20、30、50),其特征在于,所述平移運動(A1、A2、A3)使得所述加熱單元(5、31、51)從所述殼體(2)的由后側(S1)、橫側和前側(S2)構成的組中選取的一側可滑動地容納在所述殼體(2)中。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1、20、30、50),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單元(5、31、51)包括第一對接合構件(8A、8B),并且所述殼體(2)包括第二對接合構件(9A、9B),所述第一對接合構件(8A、8B)和所述第二對接合構件(9A、9B)適于協作以限定所述加熱單元(5、31、51)與所述殼體(2)之間的平移運動(A1、A2、A3)。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40),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單元(5)通過夾子從所述食物制備室(3)內附接至所述食物制備室(3)的上部。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1、20、30、40、50),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單元(5、31、51)還包括熱反射器(7),所述熱反射器(7)用于將所述加熱元件(6)產生的熱朝向所述食物制備容器(14)反射。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設備(30、50),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單元(31、51)還包括熱屏蔽(32),所述熱反射器(7)位于所述加熱元件(6)與所述熱屏蔽(32)之間。
8.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1、20、30、40、50),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在所述加熱單元(5、31、51)從所述殼體(2)拆卸時關閉所述風扇(4)的控制器(11)。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設備(1、20、30、40、50),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無檢測傳感器(13),所述有無檢測傳感器(13)用于在所述加熱單元(5、31、51)從所述殼體(2)拆卸時向所述控制器(11)生成信號。
10.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1),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坐落在所述外殼(16)的底部上的突出部(19),所述突出部(19)成形為促進空氣基本向上流動通過所述內殼(15)的所述穿孔的基部(1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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