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物資合同業務單據的電子簽章處理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620709646.1 | 申請日: | 2016-07-0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421417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18 |
| 發明(設計)人: | 杜青;蔣瑞金;盧國筠;郭淳;杜曉平;田純;王青威;李煒;戚魯鳳;謝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物資公司;國家電網公司;山東魯能軟件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K17/00 | 分類號: | G06K17/00;G06Q10/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元本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11308 | 代理人: | 李斌 |
| 地址: | 250002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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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物資 合同 業務 單據 電子 簽章 處理 裝置 | ||
1.一種物資合同業務單據的電子簽章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識別裝置,處理裝置和終端裝置,其中,處理裝置分別與識別裝置和終端裝置連接;識別裝置包括彼此連接的條碼采集裝置和發射機,發射機包括3根天線,每個天線對應不同的發射頻段;處理裝置包括接收機,電子標簽生成裝置和圖像處理裝置,電子標簽生成裝置與接收機和圖像處理裝置分別連接,其中圖像處理裝置還包括識別裝置和驗證器;電子標簽生成裝置包括簽章裝置;接收機包括與發射機對應的3個具有不同接收頻段的天線外,還具有一個全頻段天線;終端裝置包括終端服務器,顯示裝置和存儲器,其中終端服務器分別連接顯示裝置和存儲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資合同業務單據的電子簽章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條碼采集裝置為掃描儀,攝像裝置和便攜式采集裝置中的至少一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物資合同業務單據的電子簽章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便攜式采集裝置為手機,手持式掃描器,PDA和筆記本電腦中的至少一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資合同業務單據的電子簽章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顯示裝置為顯示器。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資合同業務單據的電子簽章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發射機通過有線和/或無線的方式發送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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