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吊燈有效
| 申請號: | 201620280363.X | 申請日: | 2016-04-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280857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27 |
| 發明(設計)人: | K·哈爾韋 | 申請(專利權)人: | 米沃奇電動工具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8/06 | 分類號: | F21S8/06;F21V5/04;F21V21/084;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83 | 代理人: | 李翔,李雪 |
| 地址: | 美國威***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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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吊燈 | ||
1.一種便攜式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便攜式照明裝置包括:
本體;
照明單元,該照明單元由所述本體支撐,該照明單元包括發光二極管;
接線板,該接線板由所述本體支撐,該接線板配置為連接于電源并且為所述照明單元提供電能,以使得所述發光二極管發光;
懸掛電纜,該懸掛電纜配置為將所述本體懸掛于支撐結構上,所述懸掛電纜具有連接于所述本體的第一端和與所述第一端相對的第二端部;以及
電纜夾持機構,該電纜夾持機構由所述本體支撐,所述電纜夾持機構與所述懸掛電纜的所述第二端部接合,以允許所述懸掛電纜在所述第一端和所述電纜夾持機構之間的長度的調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纜夾持機構支撐于所述本體的外表面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纜夾持機構包括一對可旋轉的凸輪,所述一對可旋轉的凸輪具有彼此間隔的齒形抓取面,以限定用于接收所述懸掛電纜的間隙。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便攜式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可旋轉的凸輪能夠在鎖止狀態和解鎖狀態之間轉動,在所述鎖止狀態,所述齒形抓取面突出至所述間隙內,以與所述懸掛電纜接合,在所述解鎖狀態,所述齒形抓取面釋放所述懸掛電纜,以允許所述懸掛電纜的調整。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可旋轉的凸輪朝向所述鎖止狀態偏壓,并且其中,所述一對可旋轉的凸輪允許所述懸掛電纜的長度變短而非變長。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還包括保持件,該保持件鄰近所述電纜夾持機構設置,所述保持件限制所述懸掛電纜離開所述本體的運動,以將所述懸掛電纜保持在所述電纜夾持機構中。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便攜式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件包括設置于所述電纜夾持機構的一側的第一耳片和設置于所述電纜夾持機構的相對的一側的第二耳片,并且其中,所述懸掛電纜穿過所述本體和所述第一耳片之間、穿過所述電纜夾持機構并穿過所述本體和第二耳片之間。
8.一種便攜式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便攜式照明裝置包括:
本體,該本體包括內腔;
照明單元,該照明單元由所述本體支撐,該照明單元包括發光二極管;
接線板,該接線板支撐于所述本體的所述內腔中,該接線板配置為連接于電源并且為所述照明單元提供電能,以使得所述發光二極管發光;
端口,該端口形成于所述本體并與所述內腔連通,所述端口配置為允許電線進入所述內腔,以將所述電線連接于所述接線板;
線夾,該線夾由所述本體支撐于所述端口處,所述線夾能夠可選擇地相對于所述本體移動,以與穿過所述端口的所述電線接合;以及
懸掛電纜,該懸掛電纜連接于所述本體,該懸掛電纜配置為將所述本體懸掛于支撐結構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便攜式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線板包括用于為所述照明單元供電的電源輸入終端、用于輸出通過所述照明單元的電流的電源輸出終端以及接地終端。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便攜式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線板還包括直通終端,并且其中,所述直通終端傳輸電流通過所述接線板,而不向所述照明單元提供電流。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便攜式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端口為第一端口并且所述線夾為第一線夾,并且該便攜式照明裝置還包括:
第二端口,該第二端口限定于所述本體,所述第二端口與所述內腔連通的并且與所述第一端口相間隔,所述第二端口配置為允許另一電線進入所述內腔,以將所述另一電線連接于所述接線板;以及
第二線夾,該第二線夾支撐于所述本體的第二端口處,所述第二線夾能夠可選擇地相對于所述本體移動,以與穿過所述第二端口的所述另一電線接合。
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便攜式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線夾包括門和調節件,所述門可選擇地覆蓋所述端口,所述調節件可操作地接合于所述門,并且其中所述調節件能夠相對于所述本體移動所述門。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便攜式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件包括螺紋緊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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